2011年8月5日 星期五

人文哲學與生命、生物、人體、基因、機械、物理等科學家對話

我提供一個想法給比爾與梅林達.蓋茲:
一、「機器人」可以拆解,也可以再組合。例如最簡單的樂高組合的機器人,以及現在電影中的精密的機器戰警或未來世紀的高科技機器人等,都可以拆解,也可以再組合。
二、「中國字」可以拆解,也可以再組合。
三、「細胞」可以分裂(拆解、分離?),也可以再組合(增生、生育)。
四、化學「分子」可以拆解,也可以再組合。
五、中國古代的穿牆術:「人」是否可以拆解(分離成小分子?),也可以再組合?
六、電影中的時空機器人,讓「人」穿越時空而來,人是否可以拆解,也可以再組合?
如果是可以的那麼比爾與梅林達.蓋茲基金會是否可以讓人文哲學與生命、生物、人體、基因、機械、物理等科學家對話,創造未來地球人類生存的智慧。

姬秀珠2011.8.5
a195649@yahoo.com.tw

CURRICULUM VITAE



Chi, Shiu-Chu Professor
姬秀珠教授
Residence

Address: 6F., No.279, Sec. 3, Jianguo Rd., Fengshan City, Kaohsiung County 83045, Taiwan (R.O.C.)
83045臺灣高雄縣鳳山市建國路三段279號6樓
Telephone:07-7106083;0972168589
E-mail:(H) a195649@yahoo.com.tw

Academic Degrees

Ph.D., Chinese Literature, National Kaohsiung Normal University, January 2001.
2001/1高雄師範大學文學博士
M.A., Chinese Literature, National Kaohsiung Normal University, June 1996.
1996/6高雄師範大學文學碩士
B.A., Chinese Language, Soochow University, June 1982.
1982/6東吳大學學士
Current Institutional Affiliation and Position
Air Force Academy, R.O.C. Professor
空軍軍官學校教授

Professional Activities

(A)Professional experiences:
Air Force Academy Republic of China
9/1985-4/1995 Assistant
助教
5/1995-1/2001 Lecturer
講師
1/2001-8/2005 Associate Professor
副教授
8/2005-present Professor
教授
Department of Chinese Literature, National Kaohsiung Normal University
2/2001-6/2003 Associate Professor
高雄師範大學(兼任)副教授
Institute of History and Philology, Academia Sinica
7/2004-10/2004 Visiting Scholar
中央研究院史語所訪問學人

(B)Awards and Honors:

9/1985. Conferral of Assistant Instructor Certificate from Ministry of Education
1985年9月獲頒教育部「助教」證書
9/1987. Outstanding Instructor Award, Air Force Academy
1987年9月當選「空軍官校」優良教官
9/1989. Outstanding Instructor Award, Air Force Academy
1989年9月當選「空軍官校」優良教官
9/1992. Outstanding Instructor Award, Air Force Academy
1992年9月當選「空軍官校」優良教官
9/1993. Outstanding Instructor Award, Air Force Academy
1993年9月當選「空軍官校」優良教官
9/1994. Outstanding Instructor Award, Air Force Academy
1994年9月當選「空軍官校」優良教官
9/1995. Outstanding Instructor Award, Air Force Academy
1995年9月當選「空軍官校」優良教官
7/1996. Medal for Ten Years’ Service, Ministry of Education
1996年7月榮獲教育部頒發教師「十年服務獎章」
9/1996. The Distinguished Research Publication Award of National Science Council
1996年9月榮獲國家科學委員會「乙種著作獎」
9/1997. Outstanding Instructor Award of Air Force of R.O.C.
1997年9月當選「空軍」優良教師
1/1998 Outstanding Student Award in Chinese Literature, Zhao Tingxian Cultural Foundation
1998年1月榮獲財團法人趙廷箴文教基金會「中文特優生獎」
6/1998、2000. Committee of Proposition for Chinese Language for the Joint Military Academics Examination
1998、2000年兩度獲聘為軍事學校聯合招生委員會「國文科」命題委員
4/2001 Program Chairman of the Fourth Academic Symposium on “The literatures of the Ching Dynasty” Invited by the National Kaohsiung Normal University
2001年4月獲聘為高師大國文學系「第四屆先秦學術研討會」特約討論人
7/2004-10/2004 Visiting Researcher, Institute of History and Philology of the Academia Sinica
2004年(7~10月)獲聘為中央研究院史語所「訪問學人」
1/2005 Committee of Proposition for the Join Examination for Reserve Officers
2005年1月獲聘為九十五年國家大專程度義務役預備軍官、預備士官考選「國文科」命題委員

8/2005 Awarded certificate of professor from Ministry of Education, R.O.C. No. of certificate: 014679. (bestow by minister Do Cheng-Sheng)
2005年8月取得教授證書:教字014679號(教育部長杜正勝)

9/2005. Outstanding Instructor Award of Air Force of R.O.C.
2005年9月當選「空軍」優良教師

04/09/2008 Awarded Model Medal from Air Force, R.O.C. owing to industrious in service and acuminated three merits.
2008年9月24日年獲頒空軍獎章:因服務勤奮積滿大功三次著有成績頒楷模乙二獎章一座。
9/2010. Outstanding Instructor Award of , Air Force Academy
2010年9月當選「空軍官校」優良教師

Publications

(A) Periodicals and Essays:
1、Chi S.C. 1991. Fang Hsiao-ju Chronology .The National Institute for Compilation and Translation, Vol(20), N.1, pp. 79-96.
姬秀珠,1991年06月,〈方孝孺年譜考〉,國立編譯館館刊,第二十卷第一期,頁79-96。
2、Chi S.C. 1994. The Studies in Lee Gwa. Journal of Chien-Chiao Vol(1): 267-280.
姬秀珠,1994年11月,〈利簋研究〉,筧橋學報創刊號,頁267- 280。
3、Chi S.C. 1995. The Studies in the Literary Critical Theories of Liu-Shea’s - The Literary Mind And The Carved Dragon, Journal of Chien-Chiao Vol(2): 269- 286.
姬秀珠,1995年09月,〈劉勰文心彫龍文學批評理論研究〉,筧橋學報第二期,頁269- 286。
4、Chi S.C. 1996. The Archeology of Yan in Yirlii. Journal of Chien-Chiao Vol(3): 267- 282.
姬秀珠,1996年09月,〈儀禮禮甗考〉,筧橋學報第三期,頁267- 282。
5、Chi S.C. 1997. The Archeology of Ding in Yirlii. The National Institute for Compilation and Translation Vol( 26), N.1, pp. 1- 42.
姬秀珠,1997年06月,〈儀禮禮鼎考〉,國立編譯館館刊第二十六卷第一期,頁1- 42
6、Chi S.C. 1997. The Studies in Da-Bao-Gwa. Journal of Chien-Chiao Vol(4): 357- 376.
姬秀珠,1997年09月,〈大保簋研究〉,筧橋學報第四期,頁357- 376。
7、Chi S.C. 1998. The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of Yirlii in the Eastern Han Dynasty—with a Comment on Chen-Suan’s Contribution to Research on Yirlii. Journal of Chien-Chiao Vol(5): 433- 448.
姬秀珠,1998年09月,〈東漢禮經的傳承與發展-兼論鄭玄對經學的貢獻〉,筧橋學報第五期,頁433- 448。
8、Chi S.C. 2000. The Studies in the Shih Ching Song and Shih Ching Music in Yirlii. Journal of Chien-Chiao Vol(7):237- 274
姬秀珠,2000年09月,〈儀禮歌詩樂詩研究〉,筧橋學報第七期,頁237- 274。
9、Chi S.C. 2000. The Archeology and Identification of the Word “Gwan”. The National Kaohsiung Normal University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Department「Ask Knowledge」N. 3, pp. 73- 90
姬秀珠,2000年09月,〈盥字考辨〉,高雄師範大學國文系「問學」第三期,頁73- 90。
10、Chi S.C. 2000. The Archeology and Identification of the Word “Pan” (盤),The National Institute for Compilation and Translation Vol( 29) N. 2, pp. 1- 36.
姬秀珠,2000年12月,〈盤字考辨〉,國立編譯館館刊第二十九卷第二期,頁1- 36。
11、Chi S.C. 2001. The Academic Ideology of Confucius and Mencius. The Special Edition of the 2551’th Birthday for Confucius, pp. 53-79.
姬秀珠,2001年09月,〈論禮〉,孔孟學術思想─孔子第2551週年紀念特刊,頁53- 79。
12、Chi S.C. 2002. Review and Correction for the Cheng’s Annotation of the Confucian Analects-the Writing Edition Found in Tunhwang. “Investigation and Learning”, Department of Chinese Literature, National Kaohsiung Normal University, Vol(4):1-23.
姬秀珠,2002年03月,〈敦煌寫本論語鄭氏注卷二殘卷校考〉,高雄師範大學國文系「問學」第四期,頁1- 23。
13、Chi S.C. 2004. The Decorum of Social Intercourse Between Host and Guests in Yirlii. I-Shou University, Journal of Human Culture and Society Vol(4) :19-46.
姬秀珠,2004年06月,〈儀禮壹獻之禮〉,義守大學《人文與社會》學報第四期,頁19-46。
14、Chi S.C. 2010 2010. Study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Design of General Knowledge Courses and the Imperceptible Influences of Officer’s Moral Character for Military Schools. Air Force Officer Bimonthly, Vol.(155):62-71.
姬秀珠,2010年12月5日,〈軍事學校通識教育課程設計與軍官品德潛質教育的關係〉,空軍軍官雙月刋第155期,頁62-71。

(B) Research Essays:
1、Chi S.C. 1995. The Archeology of Fu in Yirlii. The Collection of Graduate School Students’ Essays, pp. 1-18.
姬秀珠,1995年04月28日,〈儀禮禮簠考〉,第一屆南區四校研究生論文研討會論文集,頁1-18。
2、Chi S.C. 1995. Mr. Wang Kuo-Wei’s New Historical Research. The Second Military Symposium on Fundamental Science. The Collection of Essays pp. 81-97.
姬秀珠,1995年05月27日,〈王國維先生的新史學〉,第二屆三軍軍官學校基礎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81-97。
3、Chi S.C. 1996. The Archeology of Lee in Yirlii. The Third Military Symposium on Fundamental Science. The Collection of Essays, pp. 795-815.
姬秀珠,1996年06月07日,〈儀禮禮鬲考〉,第三屆三軍軍官學校基礎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795-815。
4、Chi S.C. 1996. The Archeology of Guay and Duay. The Collection of Second Period of Graduate Students’ Essays, pp. 1-27.
姬秀珠,1996年11月10日,〈儀禮禮簋禮敦考〉,第二屆南區四校研究生論文研討會論文集,頁1-27。
5、Chi S.C. 1997. The Archeology of Hand-wash Rituals in the Ching Dynasty. The Fourth Military Symposium on Fundamental Science, pp. 1-26.
姬秀珠,1997年05月16日,〈先秦盥禮考〉,第四屆三軍軍官學校基礎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1-26。
6、Chi Shiu-Chu. 1999. The Basic Investigation (or A glimpse) of Popular Leather Conical Caps and Armors in the Epoch of Spring and Autumn of Ancient Chinese History. The Sixth Military Symposium on Fundamental Science, The Collection of Essays P71-81。
姬秀珠,1999年05月21日,〈春秋皮弁與冑管窺〉,第六屆三軍軍官學校基礎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71-81。
7、Chi S.C. 2000. The Archeology and Identification of the Word Yii (匜). The Sixth Period of Collection of Southern Chinese Literature Graduate Students’ Essays, pp. 245-281.
姬秀珠,2000年04月30日,〈匜字考辨〉, 第六屆南區五校中國文學系研究生學術論文研討會論文集,頁245-281。
8、Chi S.C. 2000. The Archeology and Identification of the Word Her(盉). The Ninth Collection of Essays of NKNU Discussion, pp. 1-25.
姬秀珠,2000年05月27日,〈盉字考辨〉, 第九屆高師大所友學術討論會論文集,頁1-25。
9、Chi S.C. 2001. The Archeology the Courtesy of Wo-Kuan(沃盥) in Yirlii. The Tenth Collection of Essays of NKNU Discussion, pp. 67-96.
姬秀珠,2001年05月19日,〈儀禮沃盥禮考〉,第十屆高師大所友學術討論會論文集,頁67-96。
10、Chi S.C. 2002.The Archeology and Identification of the Word Iyue. The Ninth Military Symposium on Fundamental Science, pp. 1-22.
姬秀珠,2002年06月07日,〈爵字考辨〉,第九屆三軍軍官學校基礎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1-22。
11、Chi S.C. 2003. Application and Revelation for the Ideology of Shyau-yung 〈學庸〉. The Third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the Study of Classics, pp. 403-440.
姬秀珠,2003年11月29日,〈學庸思想的啟示與運用〉,第三屆中國經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經學論叢》,頁403-440。
12、Chi S.C. & Chu S.S. 2004.The Civilization of Hieroglyphics on the Bronze Iyue and the Digital Storage for Those Inscriptions. Symposium on the Science of Human Culture and Society, Air Force Academy, R.O.C., pp. 91-112.
姬秀珠、朱孝信,2004年05月28日,〈青銅爵象形文明及其數位典藏〉,空軍軍官學校人文與社會科學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91-112。
13、Chi S.C. 2004.Investigation on the Ya- shape Emblems Appeared on the Bronze Iyue. The Fifth Symposium on Popular and Elegant Literature ─ Literature and Drawing Diagram. National Chung-Hsing University, pp.155-193.
姬秀珠,2004年10月15日,〈青銅爵亞形徽記探源〉,中興大學「第五屆通俗文學與雅正文學-文學與圖像」全國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155-193
14、Chi S.C. 2006. The Military Ethics一Benevolence, Righteousness, Propriety, Intelligent, Credibility, Courageous, Incorruption, Knowing Shame and Sternness. Proceeding of the Fourth Symposium on Moral Education and Military Ethics, pp 1-21.
姬秀珠,2006年9月22日,〈軍事專業倫理 ─ 仁、義、禮、智、信、勇、廉、恥、嚴〉,海軍官校第四屆德行教育與軍事專業倫理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1-21。
15、Chi S.C. 2006. Six Commentaries for Etiquette in the Confucian Analects. Symposium on the Science of Human Culture and Society, Air Force Academy, R.O.C., pp.1-20
姬秀珠,2006年05月25日,〈論語禮儀箋論六則〉,空軍官校2007人文與社會科學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1-20。
16、Chi S.C. 2007. The Education of Etiquette and Morality in the Confucian Analects. Proceeding of the Fifth Symposium on Moral Education and Military Ethics, pp 1-20.
姬秀珠,2007年7月1日,〈論語禮儀德行教育〉,海軍官校第五屆德行教育與軍事專業倫理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1-20。
17、Chi S.C. 2008. The Evaluation and Accreditation of Military University and the Education of Etiquettes for officers. Proceeding of the First Symposium on General Education for Military Academies of R.O.C. PP1-15,GE03.
姬秀珠,2008年5月22日,〈軍事大學評鑑與軍官品德教育〉,陸軍官校第一屆三軍官校通識教育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GE03,1-15。
18、Chi S.C. and Cheng R.W. 2008. The Design of Courses for Military Ethics. Proceeding of the Sixth Symposium on Moral Education and Military Ethics, pp 27-45.
姬秀珠、鄭瑞文,2008年9月26日,〈軍事倫理學課程設計〉,海軍官校第六屆軍事專業倫理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27-45。
19、Chi S.C. 2008. Concepts of the Design of General Education Courses for Military Academies. Workshop on the General Education of the Air Force Institute of Technology.pp1-10.
姬秀珠,2008年11月7日,〈軍事學校通識教育課程設計的理念〉,2008年航空技術學院軍事通識教育研討會,頁1-10。
20、Chi S.C. 2009. New Commons on the Etiquettes of Marriage in the Classic Book of Liu Shen-Shu. The Sixth Workshop on the Classics Masters from 1912 to 1949. The Institute of Chinese Literature and Philosophy, Academia Sinica, pp 1-22.
姬秀珠,2009年11月,〈劉申叔禮經舊說冠昏禮今議〉,中研院文哲所民國以來經學之研究第六次學術研討會,中央研究院文哲所《變動時代的經學與經學家1912-1949論文集》,頁1-22。
21、Chi S.C. 2010. 〈劉申叔禮經舊說喪服今議〉New Commons on the Etiquettes of mourning dresses in the Classic Book of Liu Shen-Shu. The Sixth Workshop on the Classics Masters from 1912 to 1949. The Institute of Chinese Literature and Philosophy, Academia Sinica, pp 1-14.
姬秀珠,2010年6月,〈劉申叔禮經舊說喪服今議〉,中研院文哲所民國以來經學之研究第七次學術研討會,中央研究院文哲所《變動時代的經學與經學家1912-1949論文集》,頁1-14。


(C) Academic Essays:
1. Chi S.C. 1991. The Studies in Fang Hsiao-ju—the Great Scholar of the Ming Dynasty, Wen-Se-Chu publisher.
姬秀珠,1991年04月,明初大儒方孝孺研究,文史哲出版社。
2. Chi S.C. 1996. The Archeology of the Bronze Eating Utensils in Yirlii. Master’s Degree Paper.
姬秀珠,1996年06月,《儀禮》食器考,碩士論文 。
3. Chi S.C. 2001. Washing Facilities and the Related Custom in the Zhou
Dynasties. Doctoral Degree Paper.
姬秀珠, 2001年01月,兩周盥器與盥禮考,博士論文。
4. Chi S.C. 2005 Studies of Drinking and Feasting飲食 Ceremonial Utensils Recorded in Yirlii. Le-Jin Books Ltd Press. Taipei, Taiwan..
姬秀珠,2005年06月,儀禮飲食禮器研究,里仁書局。
5. Chi S.C. 2011 Studies of Washing Facilities and the Related Custom Dynasties. Ceremonial Utensils Recorded in Yirlii. Le-Jin Books Ltd Press. Taipei, Taiwan..
姬秀珠,2011年04月,儀禮沃盥禮器研究,里仁書局。

2011年7月28日 星期四

小王子

我家瑞生是姐的孫子,長庚醫院醫生五個月催生下來,說只有百分​之一的存活機會,結果腦受傷的小小生命卻在兩位偉大的女​性照顧下,以無比的堅韌活下來了。誤診的人沈默無視於天​理,避之唯恐不及,小母親的無助可想而知,沒有法律或任​何可以幫助的人或國家制度,令人憂心我們的國力是這樣被​踐踏。
小瑞生只有右腦,一直在復健,醫生說他重殘,耳不能聽,​眼不能看,不會走路…出生至今剛滿一年的小生命,努力的​成長,能聽能看,只是還不能立坐,請大家為小媽媽和小生​命祝福與支持,我們原諒無知的醫生和無能的政府,希望國​家慢慢改善社會制度,讓所有的人民都能免於恐懼的幸福生​活。

2011年7月17日 星期日

老子云:玄德。又云:處下。

席慕蓉:世間應該有一種愛情,絕對的寬容,絕對的真摯,絕對的無​怨和絕對的美麗。如果我能享有這樣的愛,那麼就讓我的詩來證明它​。如果在世間實在無法找到這樣的愛,那麼就讓它永遠存在我的詩裡​,我的心中。
一條河流的夢---
所有繁複的花瓣正一層層地舒開,所有生命中甘如醇蜜,澀如黃連的​感覺與經驗,正交織地在我心中存在。
另一首詩「他」:
他給了我整片的星空
⋯⋯好讓我自由地去來
我知道。 我享有的
是一份深沈寬廣的愛
而我的幸福還不止如此
在他強壯溫柔的護翼下
我知道。 我很知道啊!
我是一個
受縱容的女子
讀席慕蓉的詩,讓我瞭解原來女子情感的稟賦,來自內心深處最柔軟​的部分,渾然天成的藝術表現,老子云:玄德。又云:處下。

執無御有: 教學成果展

執無御有: 教學成果展: "https://picasaweb.google.com/a195649/2010529#5561979169460714802"

執無御有: 執無御有易經教學成果展

執無御有: 執無御有易經教學成果展: "https://picasaweb.goo gle.com/a195649/2010529#5561979169460714802"

:國家、責任、榮譽

在軍人魂中明言:國家、責任、榮譽中,沒有所謂的「服從」,服從是十​八世紀奴隸社會的產物,如果有人拿到二十一世紀來用,就知其用心​是維護一己權力。昨天葉某茂被關進阿扁同住的監獄,二年半的刑期​,由此看來,服從是軍人的天職是錯認,應以國家、責任、榮譽為天​職,如同國學大師錢穆先生云:「軍人是為社會國家義務、服務、貢獻的偉大志業。」並且強調「軍人教育​本為人類教育中一最具崇高理想,最富偉大精神之教育。」如果「共產黨來台灣執政;那軍隊要聽共產黨;民進黨執政;軍隊要​聽民進黨囉;國民黨執政軍隊就是國民黨」的觀念是錯誤的。
軍人以​服從為天職,是十八世紀軍國主義與奴隸社會的餘毒,二十一世紀民​主社會再言服從就是權力無限擴大的暴力,這是國家、責任與法令、​道德的問題;國防二法規定三軍統帥是總統,國防部長以文職任命,​但是總統還是以退役軍人為部長,就是說民選總統:只能用所屬黨派​的人或根本就不遵守法律的違法行為,百姓也只能以權力就是暴力,​下次選舉時選「大丈夫以蒼生為念」的人吧!我以教育的大愛呼籲選​一個以百姓為念的總統。
《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憲法》第​一三八條規定:「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以外​,效忠國家,愛護人民。」《憲法》第一三九條規定:「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量為政爭之工具。」《國防法》第八條規定:「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為三軍統帥,行使統帥權指揮軍隊,直接責成​國防部部長,由部長命令參謀總長指揮執行之。」國防二法的《國防法》和《國防部組織法》於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五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經過兩年的準備期,及相關的《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條例》於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五日在立法院通過後,於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一日起正式實施新的國防體制。西方美、英、法、德等國民主先進國家的文武關係,強調客觀文人統​制(objective civilian control)的軍事專業主義(military professionalism)模型。這種模型產生於經由政黨​競爭、選舉而建立的民主議會的政治制度之中。政府政策分別由文武​精英基於專業知能分工而貫徹執行。軍人只參與國防相關的政策制定​,政治上接受文人的領導和監督。文武各有專責,但相互尊重;政治​穩定,軍人服從文人政府領導蔚為軍中倫理。參考丁樹範,〈實施國​防二法的意義與未來展望〉,《國防政策評論》第二卷,第三期,二​○○二年春季。但是軍人「服從」文人政府領導蔚為軍中倫理的說法是不恰當的。要說軍​人以專業輔佐文人政府保衛國家與全民安全,並以以蒼生念!是軍事倫理!

2011年7月11日 星期一

軍中倫理人我關係研究

認知神經科學教父迦薩尼迦(Michael S.Gazzaniga)《倫理的腦》一書說:從人性發展出來的普世倫理,這一套普世倫理很顯然地是依情境而定、受感情影響的,並且是設計來增進我們生存能力的。Michael S.Gazzaniga(迦薩尼迦)在前言中提到加入小布希總統生命倫理諮詢委員會(Presidents Council on Bioethics)是因為剛剛經歷九一一的恐怖事件,每個美國人都想著要如何能夠提供我們國家最好的服務與協助。他在序中云「評價倫理議題的時機正是現在」。
在歷經軍中買官疑雲與江國慶案被證實為錯殺後,身為一位女性也是一位母親的我,想著建國百年的今天,世界正面臨經濟難題與地球暖化所造成的災變與糧食、水源等危機。而我們民主社會的政黨政治「多數決」所演生的政黨輪替,產生「軍人為何而戰?」的國家安全疑慮與軍中倫理的危機。試問,這攸關國家安全的軍事單位與軍隊選才命將,是否也與政黨政治的政務官因政黨輪替而走馬上任?並且宣誓效忠政治傾向不同、政黨選民不同的三軍統帥?軍將們關心官職升遷與自身權利保衛之餘,還會關心全國人民的福祉?如此一來,保障國家國防安全的共識是什麼?難道也隨著政權轉移而可以改變《憲法》保障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在軍事學校服務二十六年教職的我,想著要如何能夠提供我們國軍從「普世倫理」中,找出一個倫理價值最好的方向。
二十一世紀得到世界普遍關注的議題有:全球化人口過多暨一胎化的問題;社會貧窮與疾病的問題;戰爭和恐怖主義的問題;溫室效應的問題;物種滅絕的問題;沙漠化與環境變遷的問題;知識產權的問題;能源的問題等等。 在軍中倫理教育中應該增加對不同國家、族群、性別、宗教、文化瞭解與關懷的世界觀,學習尊重基本人權、保護生態環境,愛國愛鄉土等責任義務。
就國家安全的國防共識與公義原則而言,國家行政院應督導國防部定出軍事教育訓練與終身學習的經費比例,大量培訓國防人文與科技人才的長程計畫;各軍事單位應該設置國家級的國防政策、科技、戰略、教育等研究訓練中心 ,並增設研究級的專業發展計畫小組或國家級「智庫」諮詢委員會 ,而非單一以軍警人員或政務官轉任為主的國家安全委員會或中央或 地方黨部。應大量聘請知識份子精英與大學專業研究人才 ,成為建國發展的主力,集思廣益,集中力量,進行各項倫理與各類研究諮詢會,規劃國家政策未來的方向,以提昇國家卓越的競爭力。再將軍中倫理的道德教育與公民教育融入部隊、機構職能訓練內,注重人文素養,尊重基本人權、保護生態環境,才是奠定國家國防人本力量的超級戰力。
古諺云「忠臣必出孝子之門」,在軍中倫理教育應重視人權問題 。事實上,在軍事組織中對婦女人權的歧視問題仍以言語與態度、行政與設施等倫理上的歧視最為嚴重。 還有,教導如何推動各類型的公益活動,呼籲重視地球暖化所造成的危害,養成減碳、綠化活動與節約習慣等等。培訓從事現代化國防戰力的領導軍官,更應勇於面對批評,積極落實民主,尊重多元文化,經由職場教育訓練學習:討論、溝通以增進人我關係,接受合理質疑以及挑戰自我批判,並且能清晰洞察民主制度文人領導的機制,參與民主行政決策模式,追求軍事專業性議題的文武共識,明白組織變革的組織文化再造的功效,從而提高軍事組織團體的效率與效能。這才是二十一世紀軍中倫理教育從人性出發所展現的普世倫理價值,並且增進我們國家的生存能力。
行政院訂立的《教育基本法》第二條: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 《教育基本法》說明教育的目的在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愛國教育、鄉土關懷、資訊知能、強健體魄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並促進其對基本人權之尊重、生態環境之保護及對不同國家、族群、性別、宗教、文化之瞭解與關懷,使人民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教育的目的在啟發智慧,激發潛能,引導學生學習知識,以培育國家人才。軍中倫理雖然以軍事學校的教育特色與國防安全為主要內容,但是軍人也是國家公民,更需履行國家頒行《教育基本法》的教育目的。國學大師錢穆先生云:軍人是為社會國家義務、服務、貢獻的偉大志業。並且強調:軍人教育本為人類教育中一最具崇高理想,最富偉大精神之教育。軍中高等教育的目的是為培養軍事人才,奠基國家的國防力量。 《軍事教育條例》第二條:軍事教育為國家整體教育之一環,以國防部為主管機關。並依相關教育法律之規定,兼受教育部之指導。 軍事教育為國家整體教育之一環,並非軍事教育是國家教育體制之外的獨立機構。我們由軍事學校學生的畢業證書,由教育部依教育法律而授予學位的事實可知,軍事教育為國家整體教育之一環,國防部為主管機關,並依相關「教育法律」 規定兼受教育部指導。《軍事教育條例》第五條 清楚說明軍事學校以培養國軍指揮、科技及參謀軍官為宗旨,也就是說軍事高等教育是培養國軍指揮、科技及參謀軍官,以提升國家安全,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奠基國防力量為宗旨。授予學位或發給畢業證書軍事學校及班隊之設立,必須符合「國家國防政策發展需要,民間學校無法替代或滿足需求的軍事專業人才養成教育」 規定。培養國軍指揮、參謀的軍事幹部以及國防科技專業軍官人才,不僅是在培養《孫子兵法》「廟算勝者」 、「上兵伐謀」 ,能克敵制勝,不戰而屈人之兵 ,運籌帷幄,洞燭機先等能力的軍事戰略、謀略指參人才,更是為國家國防政策長程發展而栽培的具有普世倫理的國防人文科技人才,為國家國防政策、國軍建軍備戰之軍事發展需要的軍事專業 的軍人,以謀取百姓最大福祉。這樣具有普世倫理的軍人來推動有關國家國防政策長程發展的國防力量,維護全民安全。
就軍中倫理的文化、組織制度與社會價值觀的普世倫理而言,錢穆先生語重心長的提出:軍官不得以軍隊為自己的勢力。現階段軍中倫理教育,仍然以國家戒嚴時期「服從命令為軍人的天職」的階級意識型態 為口號。這麼一來,就會形成一種舊時代專制軍人的人格特質:潛藏著「習慣屈服於權力,卻又對威權深惡痛絕」的壓抑中;軍中官僚體系沈浸於「軍階與權力」的迷思下,直接驗證了「權力就是暴力」或「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敗」的「瓦倫達效應」 。其實,國家在非戰時期,軍人的階級意識長期在任職的軍事單位或機構中,嚴重反應出史丹佛大學研究證明的瓦倫達心態:「軍官階級等於個人權力」的錯覺中而不自知,而使得軍中倫理教育偏重階級意識的「權勢」而非「軍事專業」。這也是軍中倫理教育人我關係在「公民教育」與「全人格教育」上的首要課題。
就未來軍人的角色與人格而言,軍中倫理教育應該全面落實允文允武的「全人格教育」,以軍人武德「智、信、仁、勇、嚴」的品德教育為原則,以符合現代普世價值的倫理教育 。至聖先師孔子曾經說過,不應該做的事去做,就是諂媚;遇見該做的事而不去做,那就是沒有勇氣。 又說: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
所謂「半部論語治天下」,孔子教誨人以仁存心,就能公正的評價好壞。這不但彰顯個人品德行為與人格操守,更進一步形塑軍人社群對社會國家的關懷、尊重、誠信、廉潔、守法、羞恥心、責任心等等,同時也是我們能夠提供國軍從「普世倫理」中,找出一個最好的倫理價值與方向。孟子問齊宣王說:「您的臣子把妻子委託給朋友照顧前往楚國辦事,回來的時候,看見妻子正在挨餓受凍,飢寒交迫,那要怎麼辦呢?」齊宣王說:「立即與這個朋友絕交。」孟子又問:「您的臣子不能把百姓治理好,那要怎麼辦呢?」齊宣王說:「罷黜他。」 因此,軍人應學習如何與多元社會融合共處,在軍中推動倫理教育核心價值的認知與實踐,結合軍人武德「智、信、仁、勇、嚴」或全國共同校訓「禮、義、廉、恥」或教育部公佈的六大美德「關懷、尊重、責任、信賴、公平正義、誠實」等等,這些都是等量齊觀的倫理人我關係的行為準則。
軍人倫理教育不僅在強化個人的道德操守,更是奠定公共領域的國防共識,增進身為現代軍人與公民應有的道德價值、行為準則與文化素養。國家行政院所屬的國防部各級部會都應該建立「依法行政」的倫理觀念,正確地教導軍事專業與軍人操守。教育部已於近年取消軍校生「軍學士學位」的頒發,只依《大學法》授予學士學位,就是已經說明「教育專業」的倫理並不等同於「軍事職業」的訓練。全國軍人必須鄙棄軍隊傳統階級意識的觀念,認清戰場上或部隊中軍人被賦予的權責倫理。此刻,更應該義無反顧的支持並致力於軍中倫理的革新與國家未來永續發展,學習尊重軍中倫常,促使軍事組織、設備、人事正常化。這是軍中最重要的課題,更是今後軍中倫理正常管道發展的唯一途徑。
因此,強化軍中倫理的組織運作,快速提昇軍中人文素養,維繫軍中倫理與國家國防安全。錢穆先生以「軍官不得以軍隊為自己的勢力」,是因為沒有人可以一生以殲滅敵人為事業;也就是說,沒有人可以一生以殺人為工作目標。老子云「慈,戰則勝守則固」 ,又曰「為而不恃,功成而不處」 ,如果能培養未來軍官有「欲先民,必以身後之」 、「功遂身退」 身先士卒的倫理操守與風骨,才是國家社會真正的福祉。所以,軍中倫理教育應依據國防與教育法規設立、組織,並樹立教育的學術倫理。重視以仁存心,德成智出的倫理教育,強化軍官個人品格操守,奠定公共領域的國防共識,增進現代軍人認識人我關係的倫理價值、行為準則與道德素養。

2011年6月19日 星期日

玄樸

玄樸

其實,滿好笑的,
我抄寫了一遍老子,
在媽祖廟攤販買了一只端硯,變成我的驕傲。
換了一顆玄樸的心,
感恩所擁有的一切,
不再拘泥而復歸生命的有無。

看著新生命的成長,
有一顆驕傲的心,
是呀!多不容易!
想到這裡,
我不禁熱淚盈眶,
眼淚就這樣滾下面頰,
變成嗚咽溪澗,
讓微風輕撫!

暑假入闈,回家才一會兒,
家裡的床有熟悉的味道,
像偌大的胸懷,
老子云:樸。

在校園大樹下的長凳子上,
我享受風輕雲淡的夏日豔陽
我徘徊在高師大校園的荷花池畔,
細數花瓣深淺的粉紅色調,
如果沒有荷葉的陪襯,
那有這一池塘夏季的嬌豔,
在陽光下。

不知從何時開始,
學會了讓自己沈浸於每一次與大自然的悸動,
與花兒共舞,與蟲鳥合鳴,
隨風飄揚,
復歸靜默。

等待不朽的旭日,
東昇!
在我心中,
隨著謙卑而遠離,
老子曰:營魄抱一,能無離乎?
不想拋

2011年5月15日 星期日

第4條帶職帶薪進修, 第 7 條依規定改敘薪級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20038
名  稱 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3 年 11 月 15 日
第 1 條 本辦法依教師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本辦法適用對象為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給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教師。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進修、研究,係指教師在國內、外學校或機構,修讀與職務有關之學分、學位或從事與職務有關之研習、專題研究等活動。

第 4 條本法第二十三條所定帶職帶薪進修、研究,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全時進修、研究:係指服務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基於教學或業務
需要,主動薦送或指派教師,在一定期間內,經辦妥請假手續,並保
留職務與照支薪給而參加之進修、研究。
二、部分辦公時間進修、研究:係指服務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基於教
學或業務需要,主動薦送、指派或同意教師,利用其授課之餘仍應留
校服務時間,經辦妥請假手續而參加之進修、研究。
三、休假進修、研究:係指公立專科以上學校依規定核准教師休假而從事
學術性之進修、研究。
四、公餘進修、研究:係指服務學校基於教學或業務需要,主動薦送、指
派或同意教師,利用假期、週末或夜間參加之進修、研究。
本法第二十三條所定留職停薪進修、研究,係指服務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
機關基於教學或業務需要,同意教師在一定期間內保留職務與停止支薪而
參加之進修、研究。

第 5 條全時進修、研究給予公假。
部分辦公時間進修、研究,每人每週公假時數最高以八小時為限。

第 6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參加進修、研究之資格、條件及程序,依主管教育
行政機關之規定辦理。
服務學校主動薦送、指派或同意教師參加各項進修、研究,應依序審酌下
列事項:
一、學校發展需要。
二、進修項目與教學專長或業務之符合程度。
三、人員調配狀況。
四、在本校服務年資。
教師帶職帶薪全時進修、研究或留職停薪全時進修、研究,應事先與學校
簽訂契約書,約定進修、研究起迄年月日、服務義務、違反規定應償還費
用之條件、核計基準及強制執行等事項。

第 7 條 教師參加進修、研究,得按下列方式予以獎勵:
一、依規定補助進修、研究費用。
二、依規定向機關、機構或團體申請補助。
三、依規定改敘薪級。
四、協助進修、研究成果出版、發表或推廣。
五、列為聘任之參考。
六、列為校長、主任遴 (甄) 選之資績評分條件。
七、進修、研究成果經採行後,對教學或服務學校業務有貢獻者,依規定
核給獎金、請頒獎章或推薦參加機關、機構或團體舉辦之表揚活動。
前項第六款之規定,以適用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為限。
服務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依實際需要,另訂其他獎勵規定。

第 8 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補助進修、研究費用,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教師經服務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基於教學或業務需要,主動薦送
或指派參加國內進修、研究者,給與全額補助。
二、教師經服務學校同意,參加與教學或業務有關之國內進修、研究,得
由服務學校視經費預算,給與半數以下之補助。
前項進修、研究費用,包括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之收費標準所收取之
學費、雜費、學分費及學分學雜費。進修、研究應於學期或進修、研究階
段結束後,憑成績單及繳費收據申請補助;不及格科目,不予補助。
公立學校教師國外進修、研究費用,由服務學校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私
立學校教師進修、研究所需費用,得由各校視經費情形酌予補助。

第 9 條 學校得視實際需要,編列年度預算,鼓勵教師進修、研究;各級主管教育
行政機關亦得寬列經費予以補助。

第 10 條學校辦理教師進修、研究成效,應列為學校評鑑之重要項目。

第 11 條 教師進修、研究期限屆滿或屆滿前已依計畫完成進修、研究或因故無法完
成者,應立即返回原校服務,不得稽延。

第 12 條教師帶職帶薪全時進修、研究者,其服務義務期間為帶職帶薪期間之二倍
;留職停薪全時進修、研究者,其服務義務期間為留職停薪之相同時間。
教師履行服務義務期限屆滿前,不得辭聘、調任或再申請進修、研究。但
因教學或業務特殊需要,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及服務學校同意者,
不在此限。
私立學校教師進修、研究後之服務義務,依本辦法之規定。但服務學校與
教師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第 13 條教師進修、研究後,如未履行服務義務或未獲續聘,除有不可歸責於當事
人之事由外,應依進修、研究契約書之約定,按未履行義務期間比例,償
還進修、研究期間所領之薪給及補助。

第 14 條 本辦法規定,於下列人員準用之:
一、各級學校校長。
二、依大學法聘任之大學研究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
三、幼稚園園長 (主任) 及教師。

第 15 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

原本101年8月申請前往哈佛大學費正清研究中心訪問學者,依據「教師法」第二十三條所定的「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的第四條「帶職帶薪進修、研究」的三、休假進休、研究
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是獎勵教師休假「帶職帶薪進修、研究」的辦法。
    結果上星期申請時,才發現國防部99年新頒「國軍軍事學校教師人事處理規定」二十五條下新加入一條:專任教師只得申請「留職停薪休假研究一學年,而「留職停薪」在國內外進修時間不予計算。的特別條款與原依據法令獎勵帶職帶薪進修研究相去甚遠,甚至成為負面條款。形成了子法違反母法,原本獎勵「教授休假帶職帶薪進修、研究的辦法」,變成了懲罰教授「教授休假進修留職停薪而且扣除年資」,在法律上:國軍軍事學校教師人事處理規定二十五條「子法違反母法」應屬無效規定?又對教授先生獎勵休假進休、研究變成懲罰休假進休、研究?是否可以提出修法?軍事大學中教授人數極少(空軍官校只有兩位教授,我是僅有的女教授),因為缺乏合宜的法令制度與教師倫理,另一方面對教授沒有鼓勵與禮遇制度,反而因低階教師多數决的投票方式或修法,降低、打壓教授應有的休假研究進修權利,使得教授們一一求去。此僅為冰山一角。
     這就像保險法約定一樣,當少數意外者需求使用相關法規時,發現保險法規單方面被修改而且權利早己被剝奪。對於用不到的人事不關已,這涉及百年樹人與國家安全的軍事教育法規,也因為民主多數决的運用,讓有心爭奪職權的低階教師,單方面利用民主多數决修改法令而不被察覺有異,此乃一二例罷了。
       茲再舉軍事教育第九條為例:
大學法施行細則第15條大學組織層級至多以二級為限。軍事教育條例是經過教育部與立法程序通過的法規,由教育部發給軍官大學學士學位證書,但軍事大學組織法訂立不但一二級組織名目混亂,又將教師資級職格降級助理教授
軍事教育條例 (民國 99 年 05 月 05 日 修正)原文
授予學位或發給畢業證書之軍事學校,其分設學院者,各置院長一人,綜理院務;各學系(科)各置主任一人,辦理系(科)務;各單獨設立之研究所,各置所長一人,辦理所務。未設學院者得依實際需要,置部主任一人,整合各系教務。
系主任、所長及部主任,就具備專任副教授以上資格者遴選,報請國防部或國防部委任之司令部或機關(以下簡稱權責機關)核定後,由校長聘兼之。
科主任,就具備專任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者遴選,報請權責機關核定後,由校長聘兼之。
系(科)主任、所長及部主任之任期、續聘、解聘之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於軍事學校組織規程定之。

事實上:軍事教育條例法規混淆一二級組織與教師資格
(大學法施行細則第15條大學組織層級至多以二級為限 )。
軍事教育條例第9 條
授予學位或發給畢業證書之軍事學校
其分設學院者,各置院長一人(一級單位),綜理院務;
未設學院者得依實際需要,置部主任一人(一級單位=院長),整合各系教務。
 各學系)各置主任一人(二級單位 ),辦理系()務;各單獨設立之研究所,各置所長一人,辦理所務。

系主任、所長(二級單位 )部主任(一級單位=院長),就具備專任副教授以上資格者遴選,報請國防部或國防部委任之司令部或機關(以下簡稱權責機關)核定後,由校長聘兼之。

科主任(二三級單位? ),就具備專任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者遴選,報請權責機關核定後,由校長聘兼之。
系()主任、所長(二級單位? )及部主任(一二級單位 ?)之任期、續聘、解聘之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於軍事學校組織規程定之。
軍事大學設有通識中心主任(一級單位 )卻未明定
母法為大學法的組織為:
大學法第 13 
大學各學院置院長一人,綜理院務;
各學系置主任一人,單獨設立之研究所置所長一人,辦理系、所務。
大學並得置學位學程主任,辦理學程事務。
院長、系主任、所長及學位學程主任等學術主管,採任期制,其產生方式如下:
一、院長,依該校組織規程規定之程序,就教授中選出,報請校長聘請兼
    任之。(一級單位 )
二、系主任、所長及學位學程主任,依該校組織規程規定之程序,就副教 
    授以上之教師中選出,報請校長聘請兼任之。 (二級單位 )
而大學法施行細則第 15 條大學依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設行政單位,其組織層級至多以二級為限
國防部99年頒訂國軍軍事學校教師人事處理規定二十五條內容明文依據教師法」第二十三條所定的「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的第四條「帶職帶薪進修研究」所定卻更改教授帶職帶薪休假進修、研究並以特別條款加入:專任教師得申請「留職停薪休假研究一學年,而「留職停薪」在國內外進修時間不予計算處理規定中
是否能研究為什麼軍事教育條例國軍軍事學校教師人事處理規定與所依據的法源原內容背道而馳?修法卻使國軍軍事教育陷入:教學與教師降低素質的自貶窘態,更貶低軍事學校與軍校學生卓越競爭力的社會觀感。明顯違反大學法教師法為提昇國家競爭力、學校素質與培養人才而立法的善意。
附件:相關規定
軍事教育條例第13條軍事學校教師之任用資格,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辦理,其中基礎教育學校文職教師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
軍事教育條例第8 條軍事學校置校長一人,綜理校務;得置副校長、教育長、政戰主任各一人,襄助校長處理校務,並推動學術研究。前項軍事學校校長、副校長、教育長、政戰主任之任職條件、任期及任 (免) 職,由國防部定之。
基礎教育學校校長、副校長、教育長得聘文職人員擔任。
軍事教育條例第14 條軍事學校文職教師之權利義務,依相關教育法律辦理。軍事學校具現役軍人身分之教師,其教師資格檢定與審查及待遇等,適用教師法第二章、第五章之規定。

                   空軍官校通識中心教授姬秀珠敬上100.5.12














教育的組織運作應以大學法第十三條:聘請「教授」[1]兼任,負責規劃、推動通識教育課程及共同課程,以培育人才、研究學術、提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軍事教育條例第十四條:軍事學校文職教師之權利義務,依相關教育法律辦理。軍人也是國家公民,國防部隸屬於行政院,對於立法院通過總統公佈實施的國家法律,國軍作業要領、規定等抵觸國家法律,是無效的。
軍事教育條例第一條:為健全軍事教育,培養軍事人才,以奠基國防力量,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所謂『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與『教育法律之規定』是指:
憲法一百七十條: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佈之法律。
憲法一百七十一條: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憲法一百七十二條: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中央法規標準法二章第四條:「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中央法規標準法六條: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
中央法規標準法十一條: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
行政程序法第一條:為使行政行為遵循公正、公開與民主之程序,確保依法行政之原則,以保障人民權益,提高行政效能,增進人民對行政之信賴,特制定本法。
行政程序法第四條: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
行政程序法第十條: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
行政程序法一五八條:法規命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其訂定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經核准者。等等,這些都是教育的內容以及知識份子應有的法律素養。



[1] 東吳大學組織規程第十五條之二:本校設通識教育中心,置主任一人,由校長聘請教授兼任,負責規劃、推動通識教育課程及共同課程。

2011年5月7日 星期六

論老子不爭與孫子兵法全爭

摘要
老子論「不爭」的哲學觀念,是孫子兵法思想「全爭」的基礎。
《老子》曰:「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 老子哲學思想,說明一個人的努力的結果不據為己有而貢獻給全天下,這種「公天下」的行為是一個人最美好的德性,老子稱為「玄德」;老子又云「同謂之玄」 ,玄德就是同德,就是所有相同於善良的美好德性,都稱為玄德。也就是說一個人「生而不有,為而不恃」與《禮記.禮運篇》 天下大同的理想是有異曲同工之處,即所謂大公無私,天下一家的哲學觀念。《呂氏春秋.孟春紀》「天無私復,地無私載」 這種「貴公」的思想,與韓愈「物不平則鳴」 的平等觀念,都是今日民主社會制度人生活平等觀念的源頭。這也正是二十一世紀世界地球村的全球思潮。
老子論「不爭」的哲學觀念:老子曰「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 戰爭所至之處,必定是滿目瘡痍,民不聊生。他說「善為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與,善用人者為之下,是謂不爭之德。」 這不武、不怒、不爭之德,是人類與天齊高的美好德性。又曰:「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虛言哉!誠全而歸之。」 委曲反而能保全,貪多反而迷惑,因此不爭為爭勝之上上策。所以,《孫子.謀攻篇》曰:「曲則全,…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如是觀之,孫子的「全爭」是「不戰而屈人之兵」,是受老子兵家思想「善為士者不武」、「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的影響。
孫子是依循老子哲學思想中求全的觀念與全利理論,這「公」與「全」的思維,使雙方利益都可以保全的策略,是孫子用兵作戰全爭方法。這與西方戰略專家克勞塞維茨強調,戰爭最後目標必須是為了國家與全國的利益。說明用兵的哲學理念,古今中外兵家所見略同。
一、 前言

老子論「不爭」的哲學觀念,是孫子兵法思想「全爭」的基礎。
一般讀者都認為老子哲學思想是形而上的觀念,不食人間煙火,與宗教哲學、黃老思想比較接近。殊不知,老子哲學是最貼近人生與人性的思維,老子大智若愚、虛懷若谷的胸襟是人類智慧文明的導師。試看老子如何談論人事與人生「不爭」的真諦。
《老子》曰:

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

老子說一個人將自己努力的成果貢獻給社會國家而不據為己有,這類以天下為公的行為是一個人最美好的德性,所謂「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的良知良能稱為「玄德」。
老子論「玄德」處有三:
一、生之、畜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
二、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是以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
三、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知此兩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謂玄德。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然後乃至大順。
老子所說的玄德是指「聖人為而不恃,功成而不處」 的大公無私的德行。所以《呂氏春秋.去私》云:

荊人有遺弓者,而不肯索,曰:「荊人遺之,荊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聞之曰:「去其『荊』而可矣!」老聃聞之曰:「去其『人』而可矣!」故老聃則至公矣!

《呂氏春秋》記載老子是最公正的智者,故云「老聃則至公」!《老子》一書記載老子呼籲門下弟子人人養成「生而弗子,成而弗有」的胸襟與器量,這功成而弗居的氣度,可使萬物「被其澤、得其利」。《老子.八十一章》云:

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

老子思想是本著是天人合一 的哲學觀念,他認為:天道利民,人道「為而不爭」。老子虛懷若谷、悲天憫人的大智慧,自成一家之學說,並以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大公無私的觀念,傳之於後世。而這種「生之、畜之而不有」大智若愚的胸懷,與守樸歸真的天人德行,可與時俱進,達到萬物「大和、大順」的理想境界。老子自己也說「玄德」好深、好遠呀!
《老子.一章》曰:

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老子解釋「常無、常有」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同德」就等於「玄德」,說明所有相同善良的美好德性,都可以稱為玄德或謂之同德。《老子.四十五章》云:
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沖,其用不窮。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辯若訥。躁勝寒,靜勝熱。清靜為天下正。

「大成若缺」、「大盈若沖」是指,看似完美無缺的事務,其實,還有不夠完備週全的地方,就因為有所不足,還有可以運作或再彌補的空間,它的作用才不會衰竭。老子再一一例舉「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女」、「大辯若訥」等相同的比喻,以「躁勝寒,靜勝熱」進一步總結玄同:大凡活動身體可以禦寒,安靜身體可以耐熱的這種直屈、巧拙、辯訥、躁靜、寒熱等二元、相對、正反的觀念,都可以說是同出異名的玄同觀念。
總而言之,老子大公無私的觀點,與《禮記.禮運大同篇》 天下大同的理想,以及《呂氏春秋.孟春紀》「天無私復,地無私載」 天地無私的這種「貴公」、「平得於公」、「無偏無黨」 的哲學思考;一脈相承。降至唐代韓愈「物不平則鳴」 的平等觀念,一直到今日民主社會,人人生而平等,以及二十一世紀世界地球村的思潮洪流,在在都說明人類追求「必先公,公則天下平」的文明思維,而這「公」與「全」的思維,都是為了改善人類生活的進步,提高人類生活的品質。
《老子.六十七章》曰:

我有三寶,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儉,三曰不敢為天下先。慈,故能勇;儉,故能廣;不敢為天下先,故能成器長。

老子說自己有三件寶貝:第一件是做人慈悲所以能勇敢承擔,這是仁者的勇敢表現。第二件是自己節儉簡約所以能廣及他人的不足,也就是自己少用一些,讓別人多用一點,悲天憫人的節約胸襟。第三件是不敢為天下先,也就是「以身下之」謙讓的美德,所以能成就他人的長處。老子對於仁慈心、儉約、不敢為天下先三件寶貝的解釋,與佛學相近。
老子談及戰爭他說:

夫慈以戰則勝,以守則固,天將救之,以慈衛之。

老子說以慈悲心出發「戰則勝,守則固」。這與《穀梁傳.僖公》記載:宋襄公因婦仁之仁而打了敗仗。 所說的仁慈不同。《老子.三十章》曰:

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

軍隊與戰爭所至之處,必定是滿目瘡痍,水深火熱,民不聊生。他認為:

善為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與,善用人者為之下,是謂不爭之德,是謂用人之力,是謂配天古之極。

這不爭、不武、不怒、為之下的用人治軍哲學,堪與上天有容之德媲美。又《老子.七十九章》曰:

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有德司契,無德司徹。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老子說和解大怨,必然仍有餘怨,最好的方法是根本不與人結怨。所以,不爭是圓融人事的根本辦法。《老子.二十二章》曰:

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虛言哉!誠全而歸之。

不爭為爭勝之上上策。俗諺:委曲求全,犧牲小我成全他人,自己退一步海闊天空,卻能達到均衡理論:你好、我好、他也好的和順情況。因此,不爭是圓融人事,是全爭的基礎。
何謂不爭?試論之。

二、不爭的哲學思考
老子論「不爭」的篇章有:
一、 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為無為,則無不治。
二、 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夫唯不爭,故無尤。
三、 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是以聖人抱一為天下式。…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虛言哉!誠全而歸之。
四、 江海所以能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為百谷王。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後之。…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
五、 善為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與,善用人者為之下,是謂不爭之德,是謂用人之力,是謂配天古之極。
六、 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此兩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惡,孰知其故﹖是以聖人猶難之。天之道:不爭而善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繟然而善謀,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七、 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
由上述七則綜論之,老子說的不爭,是使百姓不爭。舉凡一個人的名譽、地位等權位,會引起人的爭奪心;而錢財、貨物等寶物,又會激起人貪念的欲望。因此,讓人們明白「初生時兩手空空而來,往生時什麼也帶不走」的事實,看淡物慾,不去爭奪權位、寶物等身外之物,人與人之間就不會產生怨尤。所以,史書上記載像堯、舜、老子等聖人先哲,他們一生都努力去做對萬事萬物有益的事,「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 ,而不去爭所獲得的利益佔為己有,這就是所謂的「功遂身退」 大公無私的美好德行。因此,老子說:因為你不爭奪,天下就沒有人能與你爭奪。
《老子.八十一章》曰:

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

老子說「聖人之道,為而不爭」,不爭的品德對一個善於領導的將才而言,不會逞一時的勇猛,所謂「善為士者不武」;對於一個善於作戰的人而言,不會輕易被激怒,所謂「善戰者不怒」;對一個善於用人的人而言,對待他人一定謙恭卑下,所謂「善用人者為之下」,這些不爭的品德與天無私復「天之道,利而不害」的天德一樣偉大。也因為不爭,所以「天之道:不爭而善勝」 才能成立。不爭之德,就像天地那樣,歷經長久的歲月而不墜;這都是因為它們的運行都不為自己,所以才能長長久久,因此稱為「天長地久」 。
《老子.八章》曰:

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夫唯不爭,故無尤。

所謂「上善若水」,以流水為例子:水善利萬物而不與之爭,自己居下流而處眾人之所惡。這就是不爭之德的最佳例證。《老子.二十二章》曰:

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虛言哉!誠全而歸之。

老子說委曲就能保全,屈下反而能有伸展的空間,敝舊反而能更換更新,少取反而能取得更多,反過來說,貪多反而使人迷惑,不知所措,是實實在在的道理,絕非虛言。這與《孫子.謀攻篇》曰「必以全爭於天下」 有殊途同歸之妙,孫子說,保全敵我雙邊國家的完好與完整,為不戰而屈人之兵,用兵作戰的上上之策。由此觀之,孫子思想是依循老子哲學「誠全而歸之」的觀念,所謂「保全完整就能擁有全部」這樣的用兵策略,才會使自己不虞匱乏,而雙方利益都可以保全,這就是孫子用兵作戰「謀攻」與「全爭」的戰爭方法。
何謂全爭?整理析於下。

三、全爭的兵學思考
老子談論戰爭說,軍隊所到的地方必然是「荊棘生焉」、「有凶年」 ,因戰火波及人、事、物,戰爭過後必定是滿目瘡痍,民不聊生。他說:

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殺人之眾,以哀悲泣之,戰勝以喪禮處之。

老子悲天憫人的說戰爭因殺敵眾多,僅管戰爭取得勝利,也要像身處喪禮時一樣的悲傷。所以,《孫子.謀攻篇》曰「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 善於用兵的人,只求達到救濟危難或對大家都有利益的目的。所以,《老子.二十二章》曰:

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虛言哉!誠全而歸之。

這與《孫子.謀攻篇》「必以全爭於天下」: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必以全爭於天下,故兵不頓,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

孫子說:用兵作戰時如果能保全這兩個國家的全部利益,才是用兵作戰的上上策,這是「全爭」的戰略觀念。如果因為引發作戰而攻打敵國,雙方都要耗損大量軍資物力與人員損害傷亡,這比起不發動武力戰爭攻伐屈服敵人的軍事策略,略遜一籌,等而下之。所以,孫子說每次打勝仗「百戰百勝」並非好事;如果能「不戰而屈人之兵」,才是用兵「善之善者」最佳、最好的方法。
孫子是依循老子哲學思想「誠全而歸之」全的觀念與全利理論,讓雙方都保全的用兵策略:必以「全爭」於天下。這樣才會使自己不虞匱乏,而雙方利益都可以保全,這才是孫子用兵作戰「謀攻」全爭的戰爭方法。這與西方克勞塞維茨《戰爭論》,強調發動戰爭必須是理性思考的結果,也就是必須基於預估戰爭成本和收益或為達成特定目標而發動戰爭,而戰爭最後目標必須是為了國家與全國的利益。 是相同的理念。也說明古今中外哲人兵家玄同的哲學觀念,豈虛言哉!

四、結論
以老子「不爭」的思想,談孫子「全爭」的作戰策略。
《老子》曰「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 老子說一個人將自己努力的成果,全部貢獻給社會國家而不據為私有,這類的良知良能,是一個人最美好的德性,老子稱為「玄德」。《老子.三十章》曰:

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老子以「物壯則老」說明物極必反的道理,凡是氣勢壯盛的就會趨於衰敗。說明不爭思想的內在寓意。《老子.七十六章》曰: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萬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強則不勝,木強則兵。強大處下,柔弱處上。

老子談論不爭的另一個理由是:強大處下。他一再舉例說明他的不爭哲學思考,是在說明萬物本然的自然現象,堅強者易折,柔弱者易生。例如人活著的時候柔軟,死的時候則是枯槁;再如人的舌頭與牙齒,存亡可見。《老子.七十八章》曰:

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以其無以易之。弱之勝強,柔之勝剛,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老子又說「天下莫柔弱於水」而論斷柔弱勝剛強,這是二元論與哲學反向思考模式。所以,《老子.七十三章》曰:

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此兩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惡,孰知其故﹖是以聖人猶難之。天之道:不爭而善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繟然而善謀,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這勇敢則殺不敢勇則活的思想,同於柔能勝剛的逆向思考,是站在利與害之辨的角度來看天道與人德。老子說「不爭而善勝」是天人合一哲學 的闡述,說明如果人人都能看淡物慾而不與萬事萬物爭執,不去爭奪權位、寶物等等身外之物,以人義 結合天德,人與人之間就不會因為爭奪而產生怨恨與責難。
所以,聖人先哲「行不言之教」、「為而不有」大公無私的典範就是不爭的品德,這與上天「利而不害」無私的德行一樣偉大。所謂「上善若水」 以流水為例子:水善利萬物而不與之爭,自己居下流而處眾人之所惡。這就是不爭之德的最佳例證。老子說因為不去爭奪,天下就沒有人能與你爭奪,與「善為士者不武」互為註解。
老子論「不爭」的哲學觀念:老子以「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 戰爭所至之處,必定是滿目瘡痍,民不聊生。說明「善為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與,善用人者為之下,是謂不爭之德」 這不武、不怒、不爭之德,是人類與天齊高的美好德性。老子曰「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老子.六十六章》:

江海所以能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為百谷王。是以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後之。…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

又曰「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曲則全者」、「誠全而歸之」等等 ,委曲反而能保全,屈下反而能伸展,少取反而多得,貪多反而迷惑,因此,不爭為爭勝之上上策。
所以,《孫子.謀攻篇》曰「曲則全」、「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如是觀之,孫子的「全爭」是「不戰而屈人之兵」,是受老子兵家思想「善為士者不武」、「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的影響。
因此,老子論不爭之德與孫子兵法全爭思想是一脈相承的,孫子是依循老子哲學思想中求全的觀念與全利理論,這「公」與「全」的思維,使雙方利益都可以保全的策略,是孫子用兵作戰全爭方法。孫子認為用兵作戰時如果能保全國與國之間的全部利益,才是謀攻的上上策,這是「全爭」的戰略觀念。而老子所云天道「不爭而善勝」,是闡明有不爭之心,才能獲得全勝。老子所謂「誠全而歸」 ,這與孫子所說「全爭於天下」 利可全的觀念,是不謀而合的玄同。
所以,孫子兵法說「百戰百勝」並非好事;如果能「不戰而屈人之兵」,才是用兵「善之善者」的良策。孫子是依循老子哲學「求全」的觀念與「全利」理論,是雙贏的策略,使雙方利益都可以保全,是孫子用兵作戰「全爭」方法。這與西方戰略專家克勞塞維茨強調,戰爭最後目標必須是為了國家與全國的利益。亦說明用兵的哲學,古今中外兵家所見相去不遠。

2011年4月25日 星期一

空軍官校建國一百年捐書公益活動_書香秀林

2011-4-22空軍官校建國一百年捐書公益活動
空軍官校為彌補城鄉圖書資源差異,在五年前由我發起全校師生捐書的「書香秀林」公益活動,讓當時僅有幾個書架的秀林圖書館增加壹仟多本圖書,這樣的挹注也引起鄉長與社會團體的重視,使得秀林圖書館在館長的努力下,逐漸發展成今日花蓮地區的圖資中心。今年為慶祝建國百年再次由我呼籲所有學校師生暨筧橋畢業生為秀林鄉秀林圖書館增加圖書的公益活動,空軍司令、蘇副參謀長、廖前校長、柯校長、各系主任等都熱心贊助,拋磚引玉,此次募得二千多冊圖書,使得花蓮十多所學校與花蓮民眾有更多的圖書可借讀。秀林圖書館為服務更多的學子與民眾可以借書,成立行動圖書館,以車子載運圖書去各鄉鎮提供借書。館長說:非常感謝空軍官校的關注,才有今天的成果。的確非常令人感動的是,五年前幾排的破書架,今天不但成立玩具圖書館,更可以提供更多樣化的知識傳播。所以,僅管是小小的愛,也可以凝聚成一股對國家社會的大愛!讓我們為空軍官校和所有畢業的筧橋人拍拍手,讓我們一起把讀書種子傳出去,讓知識就是建國的力量,讓我們的孩子無論生在鄉村或都市,都能和郭台銘的孩子一樣可以讀書與享受閱讀的趣味!
https://picasaweb.google.com/a195649/2011422#

秀林─書香

https://picasaweb.google.com/a195649/2011422#

2011年3月30日 星期三

知識無價 ─ 保護傳統資源

FOR LOVE
一項請求:
茲代表「全世界的婦女與兒童」向美國微軟總裁比爾蓋茲提出一個愛的聲明。站在教育的立場,請協助我向國際發聲:

知識無價 ─ 保護傳統資源
人類的進步大多在於知識的運用與學習,美國大企業家比爾蓋茲因window 電腦以及其作業系統等營利,已經成為世界首富。他也成立基金會,目的是回饋社會。但是,事實上window 電腦以及作業系統正以商業行為「壟斷」全球的市場,阻礙了全世界人類文明的進步。
我站在教育的立場,請國家協助我向國際發聲,要求比爾蓋茲正視「知識」資源的產生是人類智慧的結晶,它不應屬於個人或某一團體,它必須是免費的。因為知識的學習能讓兒童解決世界暖化危機,或能預警地震與大海嘯等自然災害、水、糧食短缺等問題。
我願意為全世界的婦女與兒童挺身而出,強烈質疑比爾對人類社會進步所造成的傷害。請幫助我向世界發聲,讓比爾了解。
姬秀珠2011.3.8

文昌位判定

文昌官道位判定
(一) 坎宅(水宅)五行屬赤水
坐西向東>西南
官道東北

(二) 艮宅(山宅)五行屬黃土
坐西北向東南>東方
官道南方

(三) 震宅(雷宅)五行屬赤木
坐東北向西南>北方
官道西方

(四) 乾宅(天宅)五行屬赤金

坐南向北>南方
官道西北方

(五) 離宅(火宅)五行屬赤火

坐東向西>西北方
官道東方

(六) 坤宅(土宅)五行屬赤土

坐北向南>東北方
官道中宮

(七) 兌宅(澤宅)五行屬白金

坐東南向西北>中間
官道西南方



(八) 巽宅(風宅)五行屬清木

坐西南向東北>西方
官道東南方

2011年3月29日 星期二

孫子兵法謀攻篇:『全』是保全完整的意思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
全國為上,破國次之;
全軍為上,破軍次之;(軍旅卒伍為軍隊的單位)
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大軍12000人,師2500人,旅500人,卒100人,伍5人
全卒為上,破卒次之;
全伍為上,破伍次之。
是故
百戰百勝, 非善之善者也;
不戰而屈人之兵, 善之善者也。

上兵伐謀,
其次伐交,
其次伐兵,
其下攻城。
攻城之法為不得已。




善用兵者,
屈人之兵,而非戰也;
拔人之城,而非攻也;
毀人之國,而非久也。
必以全爭於天下,

兵不頓,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


用兵之法,
十 則圍之,
五 則攻之,
倍 則分之,
敵 則能戰之,
少 則能逃之,
不若 則能避之。

小敵小堅,大敵之擒也。

夫將者,
國之輔也;
輔周則國必強,
輔隙則國必弱。


知勝有五:
知可以戰與不可以戰者勝,
認眾寡之用者勝,
上下同欲者勝,
以虞待不虞者勝, 虞,有準備
將能而君不御者勝;
此五者,知勝之道也。

故曰:
知彼知己者,百戰不殆;
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
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殆。

孫子兵法 始計篇

 始計篇
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五事
故經之以五,校之以計,而索其情:
一曰道,道者,令,民於上同意者也,可與之死,可與之生。
二曰天,天者,陰陽、寒暑、時制也。
三曰地,地者,高下、遠近、險易、廣狹、死生也。
四曰將,將者,智、信、仁、勇、嚴也。軍人武德,為將之道。
五曰法。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
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之者不勝。


七計曰:
主孰有道?
將孰有能?
天地孰得?
法令孰行?
兵眾孰強?
士卒孰練?
賞罰孰明?
吾以此知勝負矣。

十二詭道
兵者,詭道也。

1能而示之不能,
2用而示之不用,
3近而示之遠,
4遠而示之近。
5利而誘之,
6亂而取之,
7實而備之,
8強而避之,
9怒而撓之,
10卑而驕之,
11佚而勞之,
12親而離之,
攻其不備,出其不意。
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

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
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

2011年3月25日 星期五

FOR LOVE 一項請求與呼籲

一項請求:
茲代表「全世界的婦女與兒童」向美國微軟總裁比爾蓋茲提出一個愛的聲明。站在教育的立場,請協助我向國際發聲:

人類的進步大多在於知識的運用與學習,美國大企業家比爾蓋茲因window 電腦以及其作業系統等營利,已經成為世界首富。他也成立基金會,目的是回饋社會。但是,事實上window 電腦以及作業系統正以商業行為「壟斷」全球的市場,阻礙了全世界人類文明的進步。
我站在教育的立場,請國家協助我向國際發聲,要求比爾蓋茲正視「知識」資源的產生是人類智慧的結晶,它不應屬於個人或某一團體,它必須是免費的。因為知識的學習能讓兒童解決世界暖化危機,或能預警地震與大海嘯等自然災害、水、糧食短缺等問題。
我願意為全世界的婦女與兒童挺身而出,強烈質疑比爾對人類社會進步所造成的傷害。請幫助我向世界發聲,讓比爾了解。
姬秀珠2011.3.8

2011年3月12日 星期六

捐書活動

 謝謝大家的愛心!我是空軍官校的姬秀珠教授,為慶祝建國百年,與本校學生共同發起捐書活動。相信!此次空軍官校發起的捐書公益活動對城鄉圖書資源差異的均衡,小有助益,讓筧橋人與一起參與捐書者的「愛」,傳到臺灣城鄉的每一角落!秀林圖書館在花蓮秀林鄉,在地大多是原鄉部落居民,秀林圖書館在部落中成立兩個讀書中心,請贈書者寫上著名姓名,工作地點,或職業,或畢業期班,或年級,並請寄至岡山空軍官校圖書館收或送至空軍官校圖書館(至三月底活動結束),我們會有專人整理造冊並統籌於四月中旬將書籍運送至花蓮秀林鄉秀林圖書館。謝謝大家的愛心!我也希望三軍統帥馬總統也能拋磚引玉,捐一本書。

2011年2月10日 星期四

2011年1月16日 星期日

易經教學成果展

http://picasaweb.google.com/a195649/aSMkDB#




這是易經教學成果展從無到有的過程,許多同學都參與了這場盛會,大家不眠不休,只為了呈現學習成果與所學的人文素養。但是諸官大人知道教育的意義深長久遠嗎?有用心肯定孩子與教師的教與學習的過程 嗎? 所謂「教化,國家之急務也,而俗吏慢之。」請三軍統帥的總統與兩位部長大人,給予掌聲。所謂在上者能「臨庸拜老,橫經問道」這個國的教育與國防就有救了!

沙漠中的綠洲

Posted by Picasa

新彊之旅





Posted by Picasa

新彊之旅─在沙漠騎駱駝

Posted by Picasa

2011年1月10日 星期一

一項聲明─知識是累積先人智慧的結晶,它必須屬於所有人類

文字方塊: 一項聲明
知識是累積先人智慧的結晶,它必須屬於所有人類
FOR LOVE
一項請求:
茲代表「全世界的婦女與兒童」向美國微軟總裁比爾蓋茲提出一個愛的聲明。站在教育的立場,請協助我向國際發聲:


人類的進步大多在於知識的運用與學習,美國大企業家比爾蓋茲因window 電腦以及其作業系統等營利,已經成為世界首富。他也成立基金會,目的是回饋社會。但是,事實上window 電腦以及作業系統正以商業行為「壟斷」全球的市場,阻礙了全世界人類文明的進步。
    我站在教育的立場,請國家協助我向國際發聲,要求比爾蓋茲正視「知識」資源的產生是人類智慧的結晶,它不應屬於個人或某一團體,它必須是免費的。
    我願意為全世界的婦女與兒童挺身而出,強烈質疑比爾對人類社會進步所造成的傷害。請幫助我向世界發聲,讓比爾了解。


             姬秀珠2010.11.8

一位母親對教育政策的呼籲


文字方塊: 人母對教育政策的呼籲孩子,看著你在床頭正上方的天花板上貼著「必勝」兩個斗大的紅字,在浴室的牆上也貼滿了英文單字;在書桌的正前方,數十種堆積如山的參考書背後,貼了倒數計日的醒目數字:「55」。而我,總是不忘在你的書桌上留下:「兒子,媽媽愛你」的字條。
記得參加你國中的畢業典禮,你上臺領了「全勤獎」和「服務熱忱獎」;記得大學聯考的前夕,你在燕巢圖書館中讀到圖書館關門,雙眼都疼痛、紅腫起來的日子……;但是,父母 都擁有 博士學位的你,仍然在這次的大考中落榜了。
你的智商正常,也不像愛迪生是個半聾的孩子;只是,我曾經請求你的高中數學老師,不要因為成績不及格,而用板子用力打你;因為,我知道「挨打」不會使你更會計算數學。但是,你回家尬尷的告訴我:「現在,數學老師只不打我一個人;有幾位女生的家長都同意 老師打女兒的手心,反正只痛一下嘛!就老師的經驗『打』對分數很有幫助,是為了學生好!」
孩子,記得你兩、三歲時,總是跟著媽媽清洗公寓的樓梯間,為社區勞動服務;你說長大了要做一位清潔隊員。你五、六歲時,喜歡跟著媽媽把後院的小木屋漆成彩色;你說長大了要做畫家。你十一、二歲時,全家都買了直排輪,陪你在運動場上溜滑輪、追逐,媽媽摔了一跤,半年的腳傷不良於行;你說長大了要做醫生。你十七、八歲時,國家教育政策鬆綁,人人都說大學錄取率接近百分之百,大學生的程度普遍降低;爺爺臨終前,顫抖的手還不斷地在翻閱大學聯考的榜單,學測四十二級分的你,還是錯愕的落榜了!
孩子,媽媽愛你,請你再加油!
小時候的你,雖然五音不全,卻很愛唱歌,媽媽請了一位音樂 老師專門教你「唱歌」。十五、六歲時,你愛上了畫畫,高一「母親節卡片」設計比賽你拔得頭籌,獲得全校第一名。於是,在鄰近的「小朋友畫室」中,你埋首渡過了數不清的假期。在你落榜前,我們都不知道英文、數學、理化等補習班的收費,竟是如此的昂貴。
我說:「孩子,這是一個大時代,用功讀書是值得的。」如果媽媽沒有記錯,在高雄女中讀書的時候,三民主義課本上寫著:「二十一世紀是中國人的世紀!」孩子,請你為在這塊土地上所有的人加油!
孩子,請你為我們的國家再加油!
你知道的「青年是國家的棟樑」,讓我們母子用「全勤獎」和「服務熱忱獎」的赤子之心,為肯定並導正教育改革的方向,再一次誠懇的向政府與教育單位呼籲:我們要求被「誠實、平等」的對待。
孩子,媽媽告訴你,只要「大地回春」,大自然就會給你指引。
孩子,相信媽媽,只要大地回春,大自然就會給你啟示。這是我們老祖宗「天人合一」的哲學人文觀念啊!讓媽媽和你一起祈禱,讓大自然給所有生長在這塊土地上所有的人指引吧!

 無論媽媽再忙, 媽媽的心總是和你在一起。 

與總統對話:「兵推」治國觀念

文字方塊: 與總統對話:「兵推」治國觀念如果「兵推」的結果,假想敵人不到十小時內,佔據我國總統府和國土,這樣的國防力量,您還能安心讓這些「將官們」坐領高薪?
將軍夫人們粉墨登場搶了姈人的光鮮亮麗,在舞台上表演英語秀?與美青夫人上山替孩子們輔課,不是相對諷刺嗎?這與買不買軍事武器一點關係都沒有,這與被譏笑「將官們」的體能,還不如七十幾歲的前立法委員蔡同榮有關![1]與將官們對戰術、武器的科技知識不足,而只談軍售、兵推有關。
教育是百年大計,但是改革不能等,「軍事教育」關係到國家安全,更不能停滯不前!二十一世紀全球主張非戰時代的今日,國家對於軍事教育束手無策,無法進行改革的最大原因:是軍官們「軍事專業」[2]不足,以及從事軍事教育或主導軍事高等教育的人員,都是非「教育專業」的軍職人員。
一場七月十七日的大雨,真的不只是氣象預報的問題!真的是政府已經花費近十億治水經費,而未見改善的問題:我們的河川整治,就連一個高雄縣燕巢鄉安招村安正路122號至102號前的大寮溝疏濬排水溝工程都無法做好:九十四年大水沖毀大寮溝下游民宅一間,鄉公所就只修復了下游不到一百公尺的一小段,下游第二小段的民宅,因「緊鄰」大寮溝河道(不知當時縣政府建設局是如何核准興建房舍離疏濬排水溝不到六十公分的距離?是否是鄉公所失職呢?)目前,住戶主牆壁裂痕已岌岌可危,申訴請願至今,有了預算,縣政府還在與地方派系吵來吵去,討論:先修「中上游」還是「下游」?真的,他們吵到今日還是先修「中游」還是「下游」的問題。(是迂腐?是有違法?還是等房子倒塌了後,公務人員才有事做?)
    還有國家玉山公園等風景區的廁所,一到假日髒亂不堪,不然就是「上鎖」,是『上鎖』喲!管理人員回答說:(一)是「沒水」或是「不通」或是「壞了」;(二)那麼多人用,沒辦法啦!工作人員不夠啦(平時沒事做,放假遊客太多,工作人員不夠、水不夠、運送垃圾車不夠)!是否顧及環保,限制上山人數?或假日雇用大量臨時工?相對談到墾丁公園的國家天然海岸資源,私人企業不知向何人承租下墾丁最好的、最安全的一段長數千公尺的天然海岸白沙灘?像軍營管理一樣,雇用保全人員,不准一般遊客進入!這是否違反憲法或國家安全法?國家天然海岸資源地,地方政府可以出租國有地嗎?
我常想:『2004年世界人權組織公佈:臺灣政府貪污,侵害人權非常嚴重』的情況,會不會改善?經濟能不能起步?陳文茜建議美前小羅斯福總統百日維新(爐邊談話)的改革內容,應該是不錯的建議。起用女性人才,是建國百年少子化今日重要的治國理念。



[1]前立法院蔡同榮委員以七十幾歲的年齡欲挑戰當時的國防部長李傑的體格,前部長在媒體前的回答是「不如他」。
[2]由教育部取消了軍事學校的軍學士學位證書,足以證明軍官的軍事專業素養不足。

軍事倫理學


文字方塊: 軍事倫理學大學共同必修科目是「通識教育」的前身,教育部早在七十三年(1984)起推動大學通識教育,以彌補專才教育在全人教育上的不足。並強調通識教育的目標,是為增進學生的知識領域,讓大學開設有關人文、社會、自然科學類通識科目,以提供不同院系學生拓寬修習領域。這樣才能使大專學生在專業知識技能外,養成良好的中外語文與閱讀能力、藝術欣賞評鑑能力、終生學習的動力以及個人道德操守等高素質的人文素養。民國八十五年(1996)五月二十六日大法官會議第380釋憲文:「大學共同必修科目之課程規劃權回歸大學」。因此,教育部將通識教育的課程規劃回歸至各大學,讓大學享有完全的自主權。
綜觀國內外各大學「倫理類」的課程教學與設計,都是屬於共同必修通識教育的核心課程。空軍官校是在三軍官校中最早成立通識教育中心的學校,所開設兩學分的共同必修課程,是屬於社會科學領域範疇,課程設計的內容是為增進學生軍事倫理的素養。因此,軍事倫理學課程設計內容,至少不能違背教育基本法大學法大學評鑑辦法[1](民國96年01月 09日發布)的目的與宗旨。
日前,由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2]所公佈的九十六年度大學評鑑結果,文化大學與立德管理學院評估表現在大專院校中吊車尾。[3]評鑑項目以(一)「目標、特色與自我改善」、(二)「課程設計與教師教學」、(三)「學生學習與學生事務」、(四)「研究與專業表現」、(五)「畢業生表現」等五項為評鑑內容[4];評鑑分別由「實地訪評小組」、「學門認可審議小組」、「認可審議委員會」等三個單位,以「教學品質保證」為精神,評鑑學校是否能「提供學生一個優質學習環境」,達到應有的教學品質標準。這與大學評鑑辦法第四條「大學評鑑類別的法規是相符的。
教育部對大學的校務評鑑、院系所及學程評鑑、門評鑑、專案評鑑與這所大學的校務「目標、特色、課程設計、教師教學、學生學習、研究與專業表現」等等,九十九年度也將針對所有軍事院校做「96、97、98、99學年」的教育評鑑。這將說明軍事院校畢業生所領取教育部頒發的畢業證書,是否具備大學應有的程度。因此,軍事倫理學課程設計的內容,是否應由具備專業知識理論的教師從事教學與課程設計?教師課程設計的內容是否能正確引導學生建立個人及團體生活倫理的觀念與素養?教師是否能使學生在專業知識技能外,養成良好的學習態度以及個人道德操守?課程設計的精神應是否以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愛國教育、鄉土關懷及對不同國家、族群、性別、宗教、文化的「是非教育」、「正義教育」、「品格教育」、「人權教育、「生態環境教育」、「公民教育」、「性別教育」等等的多元化教育內容,也就是說課程設計的內容範圍要擴大,軍事倫理學應教導軍校生先學習如何做好一位「公民」的行為規範與道德的準則,再學習如何做好一位「軍人」的行為規範與道德的準則,而成為具有道德意識與國際視野的現代化軍官。
美國大學的倫理課程是著重教導學生「做人的學問」、「何謂正義?」、「生命的價值」等等課題,而我國傳統倫理學教育的方向是「五倫關係」、「道德操守」、「四維八德」等等課題
軍事倫理學的課程的設計目標、特色、課程設計、教師教學、學生學習、研究與專業表現:都應落實在民主法制的基礎上。在軍事學校教育制度上,使軍人(官)回歸到教育理論與生命價值的層面上,以我國民主政治的體制下的現代國防觀念,建立軍事學校的核心價值,並確立「文武關係」的人文素養,以保持軍官品德的高度,教育出具有專業特色的現代軍人。軍事倫理學的課程設計,應以下教育觀念與教學方法為原則:
(一)以議題討論的教學模式,引導學生思辨能力。
(二)「請勿限制我的思考」,讓學生創意學習。
(三)打破階級意識形態,以「軍事專業特色」為課程計劃的核心課程。
(四)落實軍人武德精神-智、信、仁、勇、嚴,學以致用。
(五)擴大倫理議題的範圍,例如國家倫理、社會倫理、家庭倫理、政治倫理、公民倫理等等,以增廣見聞。
確立「文武關係」的人文素養,以保持軍官品德的高度。


[1] 大學法 (民國96年01月03 日修正)第五條:大學應定期對教學、研究、服務、輔導、校務行政及學生參與等事項,進行自我評鑑;其評鑑規定,由各大學定之。教育部為促進各大學之發展,應組成評鑑委員會或委託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定期辦理大學評鑑,並公告其結果,作為政府教育經費補助及學校調整發展規模之參考;其評鑑辦法,由教育部定之軍事教育條例(民國92年06月25日修正)第二十二條為提升軍事教育水準,各軍事基礎院校應接受教育部辦理之大學評鑑。
[2] 大學評鑑辦法第二條:評鑑事務之規劃,必要時得由本部與大學共同成立之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以下簡稱評鑑中心)辦理。
[3] 中國時報,九十七年六月十四日(星期六),「大學系所評鑑文大立德吊車尾」、「五大項評鑑標準達到教學品質」,教育新聞C4版。
[4] 大學評鑑辦法 (民國 96年01月09日發布 )第四條:大學評鑑之類別:一、校務評鑑:對各大學教務、學生事務、總務、圖書、資訊、人事及會計等事務進行整體性之評鑑。二、院系所及學程評鑑:對各大學院、系、所及學程之課程設計、教師教學、學生學習、專業表現、圖儀設備、行政管理及辦理成效等項目進行之評鑑。三、學門評鑑:對特定領域之院、系、所或學程,於研究及教學等成效進行之評鑑。四、專案評鑑:基於特定目的或需求對大學進行之評鑑。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評鑑,每五年至七年應辦理一次;第三款及第四款之評鑑,得依需要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