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7日 星期日

:國家、責任、榮譽

在軍人魂中明言:國家、責任、榮譽中,沒有所謂的「服從」,服從是十​八世紀奴隸社會的產物,如果有人拿到二十一世紀來用,就知其用心​是維護一己權力。昨天葉某茂被關進阿扁同住的監獄,二年半的刑期​,由此看來,服從是軍人的天職是錯認,應以國家、責任、榮譽為天​職,如同國學大師錢穆先生云:「軍人是為社會國家義務、服務、貢獻的偉大志業。」並且強調「軍人教育​本為人類教育中一最具崇高理想,最富偉大精神之教育。」如果「共產黨來台灣執政;那軍隊要聽共產黨;民進黨執政;軍隊要​聽民進黨囉;國民黨執政軍隊就是國民黨」的觀念是錯誤的。
軍人以​服從為天職,是十八世紀軍國主義與奴隸社會的餘毒,二十一世紀民​主社會再言服從就是權力無限擴大的暴力,這是國家、責任與法令、​道德的問題;國防二法規定三軍統帥是總統,國防部長以文職任命,​但是總統還是以退役軍人為部長,就是說民選總統:只能用所屬黨派​的人或根本就不遵守法律的違法行為,百姓也只能以權力就是暴力,​下次選舉時選「大丈夫以蒼生為念」的人吧!我以教育的大愛呼籲選​一個以百姓為念的總統。
《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憲法》第​一三八條規定:「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以外​,效忠國家,愛護人民。」《憲法》第一三九條規定:「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量為政爭之工具。」《國防法》第八條規定:「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為三軍統帥,行使統帥權指揮軍隊,直接責成​國防部部長,由部長命令參謀總長指揮執行之。」國防二法的《國防法》和《國防部組織法》於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五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經過兩年的準備期,及相關的《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條例》於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五日在立法院通過後,於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一日起正式實施新的國防體制。西方美、英、法、德等國民主先進國家的文武關係,強調客觀文人統​制(objective civilian control)的軍事專業主義(military professionalism)模型。這種模型產生於經由政黨​競爭、選舉而建立的民主議會的政治制度之中。政府政策分別由文武​精英基於專業知能分工而貫徹執行。軍人只參與國防相關的政策制定​,政治上接受文人的領導和監督。文武各有專責,但相互尊重;政治​穩定,軍人服從文人政府領導蔚為軍中倫理。參考丁樹範,〈實施國​防二法的意義與未來展望〉,《國防政策評論》第二卷,第三期,二​○○二年春季。但是軍人「服從」文人政府領導蔚為軍中倫理的說法是不恰當的。要說軍​人以專業輔佐文人政府保衛國家與全民安全,並以以蒼生念!是軍事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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