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8日 星期日

軍中倫理人我關係

老子云「江海所以能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 ,江海納百川,所以成其大;泰山不辭塵土,所以成其高。胡適先生「要怎麼收穫,先那麼栽」都是至理名言。以愛或教育的倫理為例,雖然我們看不到、摸不著,但是愛生命延續使生活更有價值或百年樹人的教育成果,卻是深植在我們心中;老子以「執無御有」 論說:執一所謂的「無」,駕馭產生無限可能結果的「有」,倫理在我們的生活行為中,無疑地表現出父母與師長的諄諄教誨,就是我們所執一的「無」;陶鑄而成人我關係的普世倫理,就是我們所御的「有」。
就軍人武德定義軍中倫理的核心價值而言:
軍人也是公民,因此,以武德「智、信、仁、勇、嚴」定義軍中倫理人我關係的核心價值,當然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效忠國家的原則下而成立。軍事行政首長或人事主管機關發佈的命令及法令規章,更不可抵觸《憲法》。軍事倫理建立在這樣的原則下,再談軍中倫理架構所形成的人我關係,應該以儒家的「仁愛精神」、「忠恕之道」、「推己及人」、「內聖外王」、「德治主義」、「道之以德,齊之以禮」、「老者安之,少者懷之,朋友信之」、「絜矩之道」等為核心價值,也是軍人武德「智、信、仁、勇、嚴」內涵的內容;簡單的說,無論是何種身份,倫理都是人與人之間以善意、仁慈、尊重、誠懇的人我關係,不論他的職位、能力、地位、名譽或年齡高於你或低於你。軍中倫理的基本原則是合於人性的,是把人當人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善意的仁與信,「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是知恥近乎勇的勇與嚴,承認並尊重其他人的生存權利和人格尊嚴,發揚「推己及人」的智與信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智與勇的軍人武德。
軍中倫理人我關係最終目的,還是要達成《憲法》第一三七條中華民國之國防,以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第一百三十八條: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以外,效忠國家,愛護人民。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第一三九條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量為政爭之工具。這也是軍人以「智、信、仁、勇、嚴」效忠國家,「保民」、「富民」愛護人民的武德力行實踐。軍中倫理與《憲法》訂立條文的人我關係倫理規範,茲以表格詳列於下:

圖表十一:《憲法》所規範的人我關係
《憲法》所規範的人我關係
第一條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第二條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第七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八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
第九條 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
第十一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十二條 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第十四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二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二四條 凡公務人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第一三七條 中華民國之國防,以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
第一三八條 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以外,效忠國家,愛護人民。
第一四0條 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

錢穆云「軍人是為社會國家義務、服務、貢獻的偉大志業」 在以「誠實、榮譽、責任」為信念的軍人,當然必須遵守《憲法》:不得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保障,全國陸、海、空軍人,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以外,效忠國家,愛護人民。《憲法》第九條: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是《憲法》對「現役軍人」,賦予不同的法治責任。可見,軍中倫理早已賦予「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的時代意義。第五條中華民國陸海空軍,應服膺《憲法》,效忠國家,愛護人民,克盡職責,以確保國家安全。
《國防法》(民國 99 年 11 月 24 日 修正)是依據《憲法》第一百三十七條制定之。中華民國陸海空軍,應服膺《憲法》,效忠國家,愛護人民,克盡職責,以確保國家安全。並應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依法保持政治中立。都說明軍中倫理的人我關係:
圖表十二:《國防法》的軍中倫理人我關係
《國防法》所規範的軍中倫理的人我關係
第二條 中華民國之國防,以發揮整體國力,建立國防武力,協助災害防救,達成保衛國家與人民安全及維護世界和平之目的。
第五條 中華民國陸海空軍,應服膺《憲法》,效忠國家,愛護人民,克盡職責,以確保國家安全。
第六條 中華民國陸海空軍,應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依法保持政治中立。現役軍人,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擔任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提供之職務。
二、迫使現役軍人加入政黨、政治團體或參與、協助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舉辦之活動。
三、於軍事機關內部建立組織以推展黨務、宣傳政見或其他政治性活動。
現役軍人違反前項規定者,由國防部依法處理之。
第八條 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為三軍統帥,行使統帥權指揮軍隊,直接責成國防部部長,由部長命令參謀總長指揮執行之。
第十二條 國防部部長為文官職,掌理全國國防事務。

就以親愛精誠建立軍中倫理而言:
孟子云「如欲平治天下,當今之世,舍我其誰」 這種無畏的擔當,大丈夫的氣概,是軍人大義精神不朽的典範。孟子的胸襟與瞻識,揭櫫仁義,弘揚救世濟民的正義思想,提出「保民而王」、「仁者無敵」、「民貴」、「尊賢使能」等觀念,並將「正德、利用、厚生」的應用倫理與「天人合一」的哲學思想,發揚光大,以「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 的意志,「雖千萬人吾往矣」 的勇氣,勇往直前,不屈不撓,義無反顧。這種「大無畏」的精神,正是軍人魂「國家、責任、榮譽」的勇敢承擔,也是軍校校訓「親愛精誠」與武德的胸襟。
孟子傳續孔子仁愛思想擴充為正義之路,他說:「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 無論是帝王公侯,或庶民百姓,人人都可以像帝舜一樣,有所作為。他說人天生就具備「仁、義、禮、智」的天性, 並引《詩經》說明每一件事物都有一定的規律法則,都是「順乎天理,應乎人情」的。因此,人之常情,守著天賦的本性,喜歡美好的品德。在〈離婁篇〉中,孟子特別強調:「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喪無日矣」 如果在上位的人沒有禮義存心,在下位的人不學禮儀不遵守法紀,亂民興起,國家就要滅亡了。《孟子》說:非禮、非義的事,大人弗為 ;以仁存心,以義行事,居仁由義,成為一位大丈夫的事,就齊備了。 孟子是一位「充實而有光輝」 偉大人格「百世之師」 、「人倫之至」 的聖人。因此,本篇論文的文獻探討,以孔孟思想為倫理立論。再以老子哲學與《孫子兵法》不爭、求全的大義精神,契合軍中倫理人我關係的倫理內容。
《倫理的腦》說:評價倫理議題的時機正是現在,從人性發展出來的普世倫理,很顯然地是依情境而定、受感情影響的。每個人都應該想著要如何能夠提供我們國家最好的服務與協助。 拿破崙曾說「唯一永恆且不帶遺憾的勝利,是我們戰勝自己的勝利。」(The only conquests which are permanent and leave no regrets are our conquest over ourselves. – Napoleon Bonaparte, Military Commander) 因此,軍方在規劃或執行軍中各項法令制度規定的時候,一旦忽略《憲法》所賦予的倫理觀念與倫理人我關係的真諦,而以「服從為軍人的天職」 為藉口,缺乏服從正義與伸張道德勇氣的風骨,掩飾「己所不欲,加諸他人」不公不義的心態,來面對文武關係與軍中倫理,是不誠實、不榮譽的事。孟子曰:「人不可以無恥,無恥之恥,無恥矣!」 《軍事教育的回顧與展望》記錄:「誠實係軍人榮譽的要素,若個人與官方的言論不能獲得完全信任,則整個軍紀體制勢將蕩然無存。莫讓未能堅守誠實原則之徒以從軍為業。」
以最近發生文林苑的都更案與海鷗部隊救援墜海的新聞事件為例:文林苑的都更案南方朔說:「如果是我當市府官員,我一定拚著這頂烏紗帽,也要拒絕執行不正義的法律。」他舉亞里斯多德《政治學》裡名言:「深思熟慮的慎重乃是統治者特需的美德,而人民特需的美德不能為慎重,必須是正義感。」三百多個市民及大學師生在正義感的驅使下,關切與他們無關的政府違背公平正義的問題,在文林苑強制拆除案上以肉身抵抗警察官僚的暴力。如果北市府、內政部或行政院,甚至總統府,有任何人還有慎重的美德,都可在三月廿八日下午之前為強制拆除喊停,讓人民的正義得到回應。 而同樣是國軍海鷗部隊直升機在救援過程墜海一事內政部答覆: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由消防署承接幕僚業務,於接獲民眾報案後,經高雄漁業通訊電台向高雄聯合醫院黃醫師「線上聽診」後的建議,研判印尼籍船員為心律不整或心絞痛,有猝死「可能」。海巡署隨即派船前往接駁,當巡護三號與漁船會合後,因「海象不佳」,重病船員無法接駁上船,故海巡署提出空中支援申請,國搜中心請衛生署空中轉診審核中心陳醫師協助評估,建議「儘速」返臺醫治。因執行時間在夜間,且國內僅有國防部S-70C-6型直升機有執行夜間海上吊掛作業能力,故派遣國防部執行本次任務,一切救援均依「標準作業程序」進行「專業評估」及「派遣」,發生憾事。 在內政部、國防部回函中只提「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為有效整合運用救災資源,統籌、調度國內各搜救單位資源,執行災害事故之人員搜救及緊急救護之運送任務」,特依《災害防救法》第七條第四項規定。
什麼時候,中央「災害搜救」及「緊急救護」的運送,變成民眾因為自己不慎或個人因身體不適或意外事件,加上船長、船工配合自己不適的狀況說詞,只憑兩位醫生不在現場的「疑似、可能」病況的判斷臆測? 而非關中央「災害」或「緊急救護」時,就可以由消防署幕僚、海巡署、衛生署所謂的「專業評估」 ,完全沒有針對海象不佳時,S-70C-6型直升機在執行夜間海上吊掛作業救援能力與海面風浪、海域、潮流等評詁程序與海上夜間救援準備作業?《國防法》第二條中華民國之國防,以發揮整體國力,建立國防武力,協助災害防救,達成保衛國家與人民安全及維護世界和平之目的。請問派遣國防部執行本次國軍部隊搜救任務的「災害」是什麼?101年3月28日事件第二天的新聞報導〈中國時報〉:求救的漁船救起了被彈出直升機外的救護士,並繼續在附近海面搜尋其他機員,隨後漁船才再將病患船工和獲救的救護士送回漁港,而經醫院檢查卻發現船工的心臟功能正常、身體健康,只需要休息十至十五分鐘即可恢復。這樣等級的「災難」。這樣的草率而沒有程序的錯誤派遣,是浪費國家軍備戰力資源,是制度殺人。國軍海鷗部隊接受錯誤的派遣,在執行救援任務時墜機,喪失的是五條人命,卻沒有群眾到場相挺,抗議政府制度殺人,要求政府修法道歉。而軍人接受命令時,服從正義 何在?美國第四種國力,就是「道義」的力量,這是美國在廿一世紀最偉大的戰略資產。 錯誤的政策會比貪汙還可怕!這明顯是一件錯誤的派遣任務,政策與制度是這樣的程序:醫師「線上聽診」做評估與病患在醫院接受「臨床檢查」的結果,落差如天上地下;「海象不佳」,直升機執行夜間貼海吊掛作業有高度危險性,救護直升機組員六條人命的安危的出勤、裝備的程序步驟與施行細則為何? 《西點軍校領導魂》說:「西點努力拓展學生的道德領域,讓他們接受足夠的思考能力的訓練,在複雜的情境下也能夠明辨是非對錯。但是訓練過程並不止於知,西點的使命是訓練知行合一的領導人才。」
而事件七十二小時後,媒體新聞幾無報導;事件第七天,正、副駕駛親人拒絕出席法會。難道台灣人民的正義只在台北發聲?軍中倫理的正義之聲何在?還是軍人的倫理人我關係的武德精神,可以固步自封不依法論法,並一致遵循官僚體系非正義的服從命令?孟子曰「是猶或紾其兄之臂,子謂之姑徐徐云爾」 ,孟子說這就好比有人扭轉他哥哥的手臂,你勸他暫且慢慢地扭轉一樣。又曰:

人有不為也,而後可以有為。

現代軍人與公民都應該彰顯道德勇氣,勇敢堅守一己之良知,拒絕盲目的服從或權宜承歡。請執行任務的相關救護單位各級主管,即使在官僚體系及強權壓力下,仍應勇敢堅守一己之良知與正義,重新檢討「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為有效整合運用救災資源,統籌、調度國內各搜救單位資源,執行災害事故之人員搜救及緊急救護之運送任務」《災害防救法》第七條第四項規定任務評估流程及條件。如何有效整合運用「救災」資源,而不是在耗損國家「救災」資源?
孔子曰:

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商湯曰「萬方有罪,罪在朕躬」 ,周武王曰「雖有周親,不如仁人;百姓有過,在予一人」 ;在下位的人有罪或過失,該由領導人來承擔的勇氣。江國慶案被證實為錯殺後,承辦此案的軍事高級官員仍在媒體上說是「江國慶下跪認罪」等,陸軍官校學生畢業考試作弊被學校開除,在立法院外靜坐:抗議比例原則 與考試制度不公,學校校長在接受訪問時在媒體上大罵學生沒有榮譽心,而沒有教育家的風範自我反省「是否把學生教好?」 令人不解軍人對軍中倫理的漠視。古訓云「萬方有罪,罪在朕躬」、「百姓有過,在予一人」的社會倫理與教育倫理;潘模將軍在美國西點軍校任校長時說:「不要忘記美國軍校的目的,在為國家培養有品格的領導人才,以保衛全體國民─你們在此地的所作所為,都是為這個崇高的理想而奉獻。」
《論語》云:

   子路曰:「子行三軍,則誰與﹖」子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

就軍中倫理而言,國軍海鷗部隊只有「不怕危險,不怕死」,並不能解決「救災」問題,「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凡事一定要有充分的準備,為節約國防戰力、人力資源,為維護國軍同袍生命。這才是軍人武德定義軍中倫理的核心價值所在,也是以「親愛精誠」建立軍中倫理的人我關係。
對軍中倫理人我關係的建議:
軍人武德係出自《孫子兵法》 ,就倫理教育目標與教育特色而言,「武德」是落實軍事教育「文武雙全、允文允武」全人格教育的宗旨,軍人面對自我或他人的言行,必須以武德作為軍中倫理的基礎,忠於國家,服務人民。建立如何去明辨是非、善惡、利弊、生死等重大決策,來維繫國家與人民生存的命脈與國家國防安全的軍中倫理的核心價值。孟子曰「諸侯的寶貝是土地、人民、政事」 、「仁者以其所愛,及其所不愛」 ,國家社會倫理是建立在「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飽,凶年免於死亡」 的普世倫理之上。倫理表現在敬老撫幼上,是「天下可運於掌」 的五倫關係。那麼,倫理對社會而言就具有正面、積極的作用與道德規範,它是可以防患於未然的道德指標。孟子的倫理思想是以仁、義、禮、智四德為中心,以五倫關係:「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為依歸。這也是軍人社會倫理的核心價值。孟子舉例「嫂溺不援是豺狼」 ,一句話道破了倫理是人倫的根本,更是禮儀規範的權宜措施。人倫倫理與五常關係的建立,自然而然地提供人們可以遵循的合理規範,它的本質,是要求人們自覺地表現出:理,為物之所當然;義,為事之所當為。所以,倫理思想是人本的根柢,道德規範的依據。
武德呈現的倫理核心價值有三個層面:
第一:軍人武德德目,諸如智、信、仁、勇、嚴等。
第二:軍人道德行為,應落實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人溺如己溺」 等道德基礎上。
第三:軍中倫理應落實在「榮譽、國家、責任」民主法制的正義精神。
倫理的目標是學習人文情懷,讓知識穿越時空與古今交談,以哲學潛移默化,讓快樂學習,創新學習造就高素質的軍事人才,以服務國家社會。因為,道德行為是奠基於倫理價值上,再落實於不同生活的規範中。以二十一世紀現代國防的新觀念,倡導道德倫理與禮儀教育,擴大倫理議題的範圍,打破官僚專制的階級意識,確立「文武關係」的人文素養,建立軍中倫理的核心價值。軍事學校校訓為「親愛精誠」,親愛精誠的目的是造就有「頂天立地」與「繼往開來」的革命軍人;而「親愛」是要所有軍人能相親相愛;「精」是指國軍要精益求精;而「誠信」,則是誠心誠意。賴瑞‧杜尼嵩說:

健全的領導不論在民間或軍中,其根本在於理念:亦即道德原則、高尚的價值標準,以及無私的為人服務。

軍人的特質與待人接物的倫理,就是要人懂得處處為他人著想,使大家都能享用有限資源的大愛胸襟。這也是西點軍校所謂「以所有人的利益為利益的大義精神」 ,這也是軍校校訓要求軍校生「親愛精誠」的軍中倫理。這樣的軍事倫理教育的人我關係與軍事倫理核心價值的拓展,也是所謂做出符合最大多數人最大利益決定的「大義」精神與「親愛精誠」的軍中倫理。軍事教育的品德教育是教育的基石,它兼顧「禮、義、廉、恥、智、信、仁、勇、嚴」等德目的全人格教育,也是對當代社會文化思辨與反省過程的成效。
軍中的文武關係,經由中庸之道,可以建構建全的國防倫理。所謂「道不遠人」 ,軍中倫理的核心價值,就是公平正義自在人心,每一位軍人「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 ,地位高低都不欺凌他人,不求於人,也不怨天尤人,凡事都能反求諸己,才是軍中倫理人我關係的正確途徑。軍人是國家安全的捍衛者。在制度上是否能「用其中」而「致中和」?是否因為平等、公平的觀念,而能達到圓融人事?是否能秉持「時中」權衡輕重而能達成「中節」恰如其分的文武關係?這樣的反觀與反省,必定能建立良好的軍人武德與國防倫理。軍中的文武關係,經由和諧之道,可以建構建全的倫理的核心價值。《信心創造成功的循環》云:「失敗和成功不是單項事件,而是軌道。」 成功創造正向的動能。中庸之道就是《論語》「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的忠恕之道,是「無入而不自得」 、「成己成物」 、「天下之達道」 的倫理,是解決人與天地萬物之間和諧相處,最好的方法。以軍中倫理的人我關係成己成物,建立中庸之道「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的核心價值。
軍隊雖有其特殊性為理由,但是訂出違反《憲法》 ,做出教育行政或人事制度上自利而損人的行為,或隨意修改法律的違法事例,破壞軍中倫理的人我關係,是違反軍事倫理的核心價值與軍人武德,也是洪蘭〈榮譽心失落的一代〉 所言「不榮譽」的行為。追求一個公義社會共同創造更好的生活願景,以南非總統曼德拉為例,他在牢獄度過二十七年,但是,當選南非第一任黑人民選總統後,他並未採取任何報復行動,而是努力領導一個分裂的國家走出向下沈淪的希望與繁榮之路。 這就是軍事學校所謂「親愛精誠」校訓最好的例證。軍人武德言「智、信、仁、勇、嚴」,《中庸》言誠信「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 ,一顆至誠的心,可以觀見國家未來興亡、禍福等等,就是《中庸》哲學的智慧。
倫理有三個中庸精神:
第一是「反求諸己」 ,檢討自己的行為是否合於倫理;
第二是「知過能改」,努力修正自己的行為,使之合於倫理;
第三才是「與人為善」,大家共同遵守倫理。
因此,《中庸》記載「智、仁、勇,天下之達德」 ,智、仁、勇是天下人用來實行倫理的方法,也可以用一個「誠」 字說明,經由一顆誠心統合一切德行,竟然可以化育天地萬物。《中庸》所謂「至誠如神」 ,人可以參與天地萬物的化育,「至誠能化」 ,如此偉大的功業,源頭也只是人有「至誠、盡性」的哲學反省能力而已。軍中倫理的人我關係,藉由中庸之道,經由仔細觀察事物顯微變化的過程,洞燭機先,循名責實,遵行「人義」,才能同歸於大智、大仁、大勇的人倫規範。
因此,《論語》的忠恕之道 與《中庸》成己成物,人、事、物的和諧,和樂融融,是解決軍中倫理文武關係和諧相處最好的方法。而天人合一的哲學觀念是人類效法「天道」無所不照,無所不載,大公無私的這種「天德」,來建立人倫的「人道」老老、幼幼的善性,立「人德」以對應「天德」;是「順乎天理,應乎人情」,使天道與人道、 天德與人德相互回應,上下貫通而達到公義的原則。由「天人合一」的哲學觀念來詮釋軍中的普世倫理,說明軍中應教導軍人先學習如何做好一位「公民」,以及認識公民應有的行為規範與道德的準則,再進一步了解現代軍人應有的行為與道德規範。就像曾雅妮、林書豪打球,多年努力學習的成果已經內化,已經是渾然天成、水到渠成,不須費力,就可以天人合一。「軍人是穿著軍服的公民」、「好公民必然是好戰士」、「軍人是國民,在法治國家,依公民的條件,軍人應該都是合格的公民」 ,因此一定要培訓軍人建立人文素養,兼具二十一世紀現代化專業特色,並確立「智、信、仁、勇、嚴」的軍人武德特質,並能在軍事指揮、參謀、科技等專長上,維護國家安全,提昇國防力量。
《中庸》云「智仁勇,天下之達德」,智、仁、勇是執行倫理與道德最好的方法。所以,軍人面對自我或他人的言行,必須以軍人武德「智、信、仁、勇、嚴」做為倫理的道德原則;以至聖先師孔子「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 」 的思想,仁心的智慧,才能公正的評價人的是非好壞,這是做人的基本規範。這也是軍人倫理的核心價值,經由倫理與道德的關係,了解人與天、地、人之間的關係,經由天人合一哲學,關注道德、善良、良知、責任、正義等議題。軍人具備多重身份,同時,也具備國家公民的身份 。因此,不但要遵守國家所制定的各種法律,同時也必需遵守軍法。
在論及軍中「環境倫理」的觀念上,應該仔細觀察文明、文化與大自然和平共處的天、地、人之間互動的倫理。軍事大家諸葛孔明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因此,孔明借東風,草船借箭等等的歷史故事,膾炙人口。《憲法》一三七條中華民國之國防,以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軍人注重環境倫理是非常重要的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國防議題,國防戰力與自然環境息息相關,在二十一世紀「非戰時代」與「和平共生」(Live and Let Live)的處境下,如何透過環境正義,積極投入有關環境品質改善的參與工作?軍中將作戰演習實彈射擊等軍事訓練的破壞工作與重建工作齊頭並進,提高對環境恢復相對的觀念,成立相對等比例的復育策略與研發機構。國家軍隊應以保護國土、人民生命為第一要務。因此,籌設核子戰爭或氣候暖化效應所引發的重大災害時的地下化或緊急輸送的災變中心,以及收容青少年與兒童的核子災難生命急難保護中心,興建堡壘似的國家生態種子復育中心等等工作,並訓練軍人珍惜環境資源,分享、節約有限資源的觀念,並協助國家進行國土山林復育工作,在氣候暖化的今日就更顯得迫不及待。因此,做好生態保育工作,讓自然萬物相互依存,維持自然環境與軍事環境之間的平衡發展,善盡環保的義務。透過成立環境教育、保護守則等機制與政策,提昇公眾的環境意識,樹立二十一世紀生態素養(ecological literacy)與復育觀念的軍事形象。
軍事倫理的目標在養成良好的品德與倫理操守,就是將倫理的內涵內化成個人的人格操守,把這些良好的品性行為落實在生活中。培養關心國家未來,學會承擔社會的責任的軍人。建立良好的優質環境,涵養出規矩的態度,正當的行為,清白的辨別,切實的覺悟,有「責任、榮譽、國家」核心價值的軍人。並在少子化的今天,維護生育文化,以延續國家盛衰興亡,所謂「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青年是國家的棟樑」,一個國家社會的家庭結構內缺乏兒童、青年,相對的這個國家就缺乏國家發展的競爭力;人口問題會動搖國本,為了人口與人力資源的永續發展,落實性別平等,尊重與維護女性族群、城鄉、天分潛能及性別傾向等各方面的差異, 以挽救人口結構的隱憂,建構「互相尊重、互為主客」兩性互補,平等和諧的倫理精神,是二十一世紀軍中社會倫理的重要課題。
事實上,軍人在《憲法》上是國家公民,所以軍人應恪遵公民對國家所有的法律規範與權力義務,不容置疑。軍人如何履行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學習認識自己,尊重別人;並從人己關係中學到待人、律己和遵守團體公約的態度,拋棄「服從命令為軍人的天職」的階級意識,正視服從正義。導正「軍階等於權力」的迷思與傲慢,建立平等公正的倫常,是當前國家社會最期待軍人共同遵循的社會公義與文武關係。軍人品德教育不僅在強化軍人的倫理操守,更要奠定公共領域的國防共識。
因此,對軍中倫理的人我關係有以下建議:
(一)再三反省的倫理
集思廣義,再三反求諸己,仔細的深究倫理人我關係的合宜性與適用性,才能建立平等的關係。可見慎重其事,反求諸己的必要性,就是軍中倫理人我關係的第一原則。
(二)先公後私的倫理
以先公後私為要件,孟子說:「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 ,是積極、負責的態度,是權責劃分的原則,也就是權利與義務的關係。不因私廢公義,才能建立共同的道德規範和執行效力。電影王者天下:大丈夫應造福蒼生。
(三)因材適用的倫理
人,有先知先覺者,有勞心者,有賢能者,有服務千百人者,各因為他們的才份不同,如能適任適用,必定能事半功倍。經世必須付諸實行,尊賢使能是倫理成效的第一要件。以「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 的觀點,因材適用,選賢與能,才能發揮它最大的功用。所以,人盡其才,因材適用是職場倫理的必要原則,這樣才不產生劣幣驅良幣 的效應。

(四)有所不為的倫理
孟子認為人「有所不為」 後,才可能「有所為」 ,因此「有所不為」,是說一個人守法就是「有所不為」;就因為「不為」不當為的事:如作奸犯科等事情不為,就是「有所為」的大義精神;也就是「有所守、有所為」的勇者。因此,「知恥近乎勇」 ,「有所不為」是軍中倫理。
(五)天時、地利、人和的倫理
當然因人、地、時、物不同而有不同的方法和制度,這是最基本的原則。所以,孟子認為天時、地利、人和原則是不可或缺的。天時 、地利、人和:「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的因素,可使事務在最佳的時機順利執行,圓滿完成。
(六)尊、爵、齒德的倫理
爵位、年齡、德行三者 ,是天下人所共同尊敬的三要件。禮,是道德規範;法,是行為規範。禮法訴諸制度之後,才有規章;有了規章才有經世。尊敬的心,知禮而守禮,知法而守法,就是倫理的原則。
(七)仁、禮、敬存心的倫理
最基本的倫理要以仁、禮、敬存心,所謂「仁者愛人,有禮者敬人。愛人者,人恆愛之;敬人者,人恆敬之」 。愛人、敬人的人必定守法守分,因此,以仁、禮、敬存心也是倫理的原則。孟子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於庶物,察於人倫;由仁義行」。 察人倫,由仁行義。
(八)正義的倫理
以「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大義精神,不亢不卑,堅持誠信正義,服從正義,環境正義,社會正義等倫理正義。
軍人武德最基本的倫理,要以仁、禮、敬存心,所謂「仁者愛人,有禮者敬人」以仁、禮、敬存心,經過一而再,再而三的反求諸己,選擇合宜、適用的方法,並以先公後私的順序,配合天時、地利、人和的外在因素,訂立巨細靡遺,賅備周全的細則規範,使人人尊賢樂道,個個因材適用,大家有所為,有所不為。具備了這些軍中倫理人我關係的條件,那麼,軍人不但能以「舍我其誰」的擔當,勇於肩負國家賦予的重責大任,更能時時反求諸已,身先士卒,以身作則,以大勇不懼的氣概具備輝宏的大丈夫的氣魄與人為善,居仁由義,親愛精誠。誠所謂以「允文允武」勇者威武的形象,詮釋軍人魂與軍人倫理的人我關係。